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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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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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消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三〇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公告


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三〇煤矿已于2024年8月停产至今。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矿安〔2024〕109号)第十一条第一项“对停产超过6个月的煤矿,应撤消其原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规定,对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三〇煤矿撤消其原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现予以公告。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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