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1/07

17:02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疆协昇和新材料有限公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行政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新疆协昇和新材料有限公司,终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活动,现依法对该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予以注销,许可证号为:新乌应急经(易)2022025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

20241107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