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3/05

18:04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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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丨《退役军人保障法》④

社会力量如何参与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答: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个人等社会力量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目前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对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的方式主要有:

捐赠。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捐赠的对象可以是为退役军人服务的社会组织,也可以是退役军人本人。

设立基金。企业、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发起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创业基金等,也可以通过将财产捐赠给基金会,让基金会设立专门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基金项目等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提供经济方面的资助。

提供志愿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对退役军人开设就业、教育等方面的培训,为残疾退役军人、老年退役军人提供生活照料等提供无偿的志愿服务。

就业创业服务。国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咨询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火车南站路西二巷八一宾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咨询电话:0991-5512101


  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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