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6/07
17:19
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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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乌鲁木齐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予以公布。
保护范围详见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区域图。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乌鲁木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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