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1/22
12:09
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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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依法治市办:
今年以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一规划两纲要”和市委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狠抓任务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阶段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局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理论水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突出“关键少数”带头学。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坚持局党组会前学法“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内法规及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政策作为会前必学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定期组织学习交流研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推动党员干部职工全员学。局党组书记对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治化建设”,为全局系统干部职工讲专题法治课,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组织机关科室负责人针对业务法规政策难点问题,举办专题培训;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等必修课,局系统开展讲党课、“党旗映天山”等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局系统干部用法水平和知识储备。
(二)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规范管理。一是根据局党组班子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更新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议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意见》等机制办法,推动政策落实制度化、规范化。设立法律援助室,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提供现场、电话等义务咨询服务;聘请专职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意见、合法性审查、参与起草、审查各类合同等法律服务;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全市公共停车场残疾军人停车优待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执法,确保退役军人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档案整理,以“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为契机,对照普法规划重点内容,整理我局2021年至2023年法治档案;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按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三是对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第四督察组对我局2022年度以来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内容,完善了“全过程记录、案卷归档及评查、双随机一公开、公示、回避、调解、审查”等各项行政执法“试行制度”,对标对表,积极落实四个方面的督察整改工作,实现通过整改促提升。
(三)依法履行职能,狠抓政策落实。一是开展“学思想 转作风 抓落实”专项行动,建立《关于进一步规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题申报流程的通知》《乌鲁木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四个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等机制办法,以查问题补短板为抓手,以建章立制为保障,推动工作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对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国家政策性文件全面落实。圆满完成2023年度自治区下达乌鲁木齐市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及转业军官安置任务;常态化开展慰问部队工作,2023年春节、“八一”,全覆盖走访慰问驻乌部队和涉军类享受抚恤补贴优抚对象,全市上下支持军队、尊崇军人、优待军属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三是落实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2023年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我局所属栏目,发布机构职能、通知公告、政务公开等信息,进一步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会同卫健委、人社、民政、医保等部门先后召开政策咨询联席会议,适时掌握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及时制定工作改进措施,全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一是抓准普法时机。结合联系退役军人及节日慰问等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在退役军人安置、春秋征兵之际开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宣传;在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宣传。二是用好宣传阵地。利用开展的退役军人各类培训、专场招聘会,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面对面普法、点对点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利用各级服务中心(站)覆盖面广、传播力强的优势,广泛搭建普法宣传展架、悬挂宣传海报。三是拓宽宣传渠道。借助“乌鲁木齐市双拥”公众号平台,及时转载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利用机关、局属单位LED屏播放普法宣传标语;参加新广行风热线、《法眼看天下》等栏目活动。切实把法治建设贯穿首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党支部 “三会一课”、“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业务领域政策法规常态化学习;组织局机关业务骨干,围绕优待抚恤、安置、就业创业、烈士褒扬等内容,定期前往各区(县)、社区,面向基层退役军人工作者开展培训。
二是组织局机关各科(室)进一步对退役军人安置、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就业创业等法规、条例进行梳理,完善权责清单相关内容,制订业务办理“暖心手册”;组织局机关中层干部与法律顾问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科(室)与聘请的专业律师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意见、各类合同等相关内容研究、酝酿、起草前后的法制审核工作,并按要求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是依托“乌鲁木齐双拥”微信公众号,积极转载、推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域各类法规、条例及政策解读内容,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工作、推动实践;持续开展法治宣讲进军营、进社区、进“双拥学校”等活动,丰富普法宣传工作形式内容。
乌鲁木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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