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12/31
13:04
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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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反映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积极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和公开发布工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议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制度,加强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每季度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学懂弄通、逐步梳理,进行任务分解,压实责任,并听取各科室和二级单位关于依法行政、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反恐维稳工作,始终把反恐维稳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做到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司其职,分工落实,责任明确。按照“细化、量化、标准化、科学化”要求,局党组与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细化指标,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推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落实。严格按照首府稳定“不出事”的要求,全力以赴打好自治区反恐维稳“组合拳”,落实好“六个常态化”和市常态化“打防管控建”措施,确保集中统一、分工明确、便捷高效、政令畅通;二是面对涉军信访工作复杂的情况,今年本着“打基础、理章程、抓重点、突积案”的原则,确保信访底数清楚、使用政策适当、程序合法,涉军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在这个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退役军人信访积案化解措施。严格依照《关于退役军人信访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乌鲁木齐市开展涉军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查找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对策,着力化解了近年来涉军信访的积案,实现的任务目标。(2)理清工作程序、提高退役军人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不断实践和探索梳理规范信访程序,出台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推进实现“最多访一次”的通知>的信访工作办理规范方案》等涉军信访配套性文件,确保信访工作程序合法,化解率和办结率从成立之初的10%-20%,到现在98%-100%,积案和督办案的化解率达到100%。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一是根据《关于建立乌鲁木齐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通知》(乌党办发〔2020〕58号),制定了《乌鲁木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优化了营商环境措施,建立健全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二是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开展了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相关规范性文件。三是按照要求完成了《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实施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务信息54条;开展了负面清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四是按照《乌鲁木齐市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落实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及时上报了《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认真落实好2021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的自查自评报告》。五是对标对表先进城市在精简事项、压缩流程等方面的先进做法,根据上海市“一件事”政务事项,进一步梳理完善了《乌鲁木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件事”政务事项清单》。六是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局党组加大宣传,及时行动,迅速在局系统范围内掀起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热潮。一方面加强对干部的培训教育,积极采取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的方式,扎实开展好学习宣传。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印发了《乌鲁木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将优化营商环境的任务分解落实到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责任到人。3月12日,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做好准入事项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1次;10月8日,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1次。同时,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宣传,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围绕局主要业务,加强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公示专栏,公开相关信息7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务信息27条。其中,在线行风热线访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4次;乌鲁木齐晚报刊登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相关政策1条;在《法眼看天下——普法进行时》进行《退役军人保障法》政策解读1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文件4项,政策解读17项。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对以局名义下发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或通知,严格按照程序征求司法部门意见并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后再面向社会发布;二是对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军转干部安置、退役士兵安置和社保政策接续等工作,依照法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行政监督。确保安置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现“阳光安置”。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主动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
一是成立“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局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各行动组长,各科室成员为组员。负责突发事件依法处置,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况。为构建我局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突出关键敏感时间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我局与市委网信办、信联办、公安局建立了综合研判机制,制定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涉军人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为主干,以《乌鲁木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共事件应急新闻舆论引导发实施方案》和其它阶段性应急性《预案》为辅的维稳体系,落实好“零报告制度”和信访值班制度。确保两会、“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点期间的安全稳定。二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在全国退役军人信访信息系统中完成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事项7人7批次,网上完成政策解答90人次;全市共排查矛盾问题153件次,化解146件次,化解率95.4%;领导接访下访89人次,包案4件次,化解4批次,化解率100%;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挂账督办信访事项6批次,攻坚化解6批次,化解率100%。二是圆满按期化解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挂账督办2件、自治区信访局推送信访件3件。三是处理舆情预警信息1批2人次,及时引导涉事人通过合法渠道处理个人诉求。四是重点信访人员7人,均落实“双包联”责任,目前,重点人员基本稳定。五是创新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成立“老林战友工作室”“法律援助室”。通过“战友情”,拉近与退役军人的“心理距离”,通过宣讲法律法规,引导退役军人提出合理诉求。根据他办理的160多起信访事项,已编撰形成《乌鲁木齐市退役军人信访案例选编》。目前,已印刷《选编》1000本,并将《选编》配发至全市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六是为党龄50年以上的129名军队离退休老党员颁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一是全力推进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印发了创建指南,明确了创建的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建设标准、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创建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创建目标。截至目前,完成了7个红色示范站创建工作。其中,国家级示范站1个,自治区级示范站6个。同时,152个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已完成自查自评、交叉互评。48个市级示范站正在验收过程中,年底保证完成。二是建立常态联系退役军人机制,采取定期联系与常态走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联系功臣模范和伤残、参战参试、烈士遗属、困难退役军人以及信访矛盾突出人员共148人;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积极落实各项政策,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做到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三是及时准确更新基础信息,退役军人事务综合平台中的各项业务有序开展。2021年,新增采集退役军人信息1432人次。
二、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做法
从思想引导、就业创业、帮扶援助、评残慰问等基础工作入手,调动各类积极因素在做好全市退役军人的整体稳定上下功夫。
1、做好退役军人的基础思想工作。开展了如“5个100”系列活动,组建3支宣讲队,在重要节日、节点义务宣讲共计564次,受众人数达11.9万余人。组织760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开展红色培训;
2、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为残疾军人上门发放新证2547个,为退役士兵申报补缴社会保险数量3277人,积极协调解决了19名退役军人家属和31名现役军人家属的随调工作。报销军休干部医药费267余万元,看望住院军休干部近30余人次;及时拨付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各类专项经费19679.7万元。投入306.36万元对全市851名残疾等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精准帮扶;积极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准备为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提供帮扶援助。
3、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加强对退役军人的个性化教育培训,开展培训班6期,培训学员586人次。开展了退役军人线上专场招聘活动,达成就业意向800余人,实现就业290余人。建立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创业示范点评估考核机制,发挥基地和创业导师的作用,做好示范引领,就业指导;
4、邀请市信访局调研员林志坚同志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成立了“老林战友工作室”指导调处重难点矛盾,现已经调处退役军人各类矛盾112批次。
5、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我局党组成员每月坚持到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和走访慰问。对300多名困难退役军人进行了建档立卡,解决实际困难7件,在重大节日期间对8717名退役军人、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建立常态联系退役军人机制,采取定期联系与常态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退役军人系统中干部职工144名同志主动与148名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和信访人结成“对子”,了解其家庭情况,帮助化解其困难。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做好公开意见征求和司法局征求意见并备案。根据《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评估工作。今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个。窗体顶端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履行行政职能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办事效率;二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是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2年工作安排
工作思路和目标措施
(一)加强理论武装,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党的历史、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走在前头、当好表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广泛深入学习,使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成为全系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与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记退役军人工作政治属性,树牢总目标意识,坚决扛起服务落实总目标的政治责任,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退役军人工作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注重服务大局,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要做好对标衔接,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因地制宜,精心编制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发展规划,做好退役军人公墓等重点项目计划申报工作。
(三)突出政治引领,筑牢退役军人思想防线。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建党讲话精神为契机,以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依托,主动承担全市党史培训、红色教育、区情教育等工作,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教育引导退役军人贡献力量,推进退役军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引导退役军人强化“听党话、跟党走”的意识。进一步发挥“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示范作用,鼓励退役军人在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社会治理中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四)学好用好《退役军人保障法》,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强化组织管理,坚持系统学习、深入学习、全员学习,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要提升掌握法律政策、解释法律政策、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水平,做到记得清楚、讲得明白、做得到位,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理解和支持到位。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带头实施保障法,带头维护法律权威,抓好自身业务,做好协调服务,保障相关部门或机构依法履职尽责,形成推动工作合力。深入学习退役军人政策规定,深刻理解领会,细化落实举措,强化业务指导,坚决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五)完成安置就业军休任务,高质高效做好服务管理保障。
一是多措并举落实好中央“六稳”“六保”要求。完善“直通车”安置方式,优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接收安置比例,提升安置质量,进一步完善现役军人家属安置政策,强化安置保障。二是持续完成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并做好符合退休条件退役士兵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常态化受理工作。三是强化就业扶持,健全学历教育广覆盖、适应性培训全员参加、技能培训实效开展的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退役军人承训机构和实习实训基地目录,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技能培训,推动培训就业一体化。探索推进“教培先行、岗位跟进”的行业合作就业模式。四是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摸清帮扶对象底数,及时建档立卡,做好帮扶援助工作。继续完善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服务系统信息。坚持每季度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对于未就业、有困难的退役军人,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用好帮扶援助机制。五是改进移交机制,保障军休人员两个待遇。加强军地协作配合,健全移交机制,完善移交程序,畅通移交渠道,实现“随退随审、即交即接”。
(六)大力实施暖心关心工程,健全优抚褒扬服务保障制度。一是精、细、实地做好优抚服务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和《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现役退役军人及其军属优待工作的通知》。按照统一部署,稳慎推进“两参”退役人员身份认定核查,坚持把认定核查与思想教育、关爱帮扶、保守秘密有机结合起来,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任务落实。统筹推进优待证制发工作。二是扎实做好烈士褒扬工作。按照《自治区贯彻落实<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的具体措施》的要求,加强市烈士陵园纪念设施项目提升改造;将军人公墓一期工程纳入我市“十四五”规划推进落实;加强褒扬纪念数字化平台建设,综合运用网上祭扫、社会公众查询等功能性服务,开展英烈宣传和红色教育。
(七)积极开展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规划》,履职尽责,倾力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等多样化军事任务,协调解决部队官兵“三后”等实际困难;指导军供保障提升硬件设施,聚焦部队备战打赢,进一步做好军供应急保障工作;持续开展双拥和国防宣传教育,持久营造浓厚双拥氛围。
(八)夯基础强服务,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实施方案,明确窗口工作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抓示范引领,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水平。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编制、配强人员、强化经费保障。分层次打造“八好退役军人之家”,到2022年底实现全市90%以上管委会(街道、乡镇)、社区(村)两级服务站建成“示范型”服务站。三是强化服务,推广运用“枫桥经验”并依托“一站一委”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方法、综合施策,推动矛盾问题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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