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10/15

19:00

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报送集体转制部队退役军人随调家属和 驻乌部队现役军人随调家属安置岗位 需求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
    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国资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做好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部队退役军人落户工作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20〕17号)精神,2020年,自治区专项下达我市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部队退役军人随调家属计划19人。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军区司令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新政发〔2014〕59号)精神,2020年,乌鲁木齐警备区报来驻乌部队现役军人随调家属计划31人。为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退役军人随调家属及驻乌部队现役军人随调家属安置任务,经请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月星同意,现向全市征集安置需求计划,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央要求,随调家属安置计划是指令性政治任务,必须严肃认真、无条件落实。市本级、各区(县)有空编空岗的行政、事业单位,均有责任和义务接收计划安置随调家属。
    二、计划安置随调家属共计50人,其中公务员23人(行政20人,参照3人),事业身份2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4人,管理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根据随调家属的身份、专业技术、岗位类别及个人综合情况,面向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县)行政事业单位征集岗位(具体征集岗位去向见附表)。
    三、对没有征集到相应岗位的随调家属,由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空编空岗情况,结合本人从事专业合理确定安置岗位。
    四、请各单位在空编空岗的前提下,填报《随调家属岗位需求表》,加盖公章,于2021年3月12日前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安置与军休管理科。

    联系人:李腾飞,联系电话:5512057;17709917252
                传    真:5512079

    附件:
    1.《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部队退役军人随调家属花名册》
    2.《2020年度驻乌部队现役军人随调家属花名册》
    3.《接收安置随调家属岗位表》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