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1/27
18:06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今年以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减少对人民群众的危害和影响。
(一)加强领导,完善卫生应急组织体系。一是健全领导小组。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等相关职责。各级部门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形成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系。二是组建专家队伍。打造素质全面、平战结合、装备精良的公共卫生快速响应应急队伍,显著提升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测、疾病救治和物资保障等能力。三是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成以乌鲁木齐市急救中心调度指挥中心为核心,中心直属站和医疗机构网络站为支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急救网络。四是落实属地责任。各区(县)卫健委均能结合本辖区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方案和常见传染病发病情况,按照应急处置流程,成立相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能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市、区两级卫健委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应急工作管理能力,提升基层人员专业素质,指导各区(县)有序开展各类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通过专业培训、日常业务、实战演练等方式,强化市、区(县)两级的卫生应急骨干队伍建设,提高卫生应急骨干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做好重点和新发传染病疫情监测与防控。强化我市新发或罕见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流感、手足口病、水痘等暴发疫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和调查处置能力。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机制,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风险评估工作评估专家组。
(四)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工作。不断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应对突发事件时做到应急处置及时有力、应急救援快速有效。遵循“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规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科学规划,确保应急物资合理使用,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应急处置。按照“优先保障重点岗位”“物资到位即发放,不积压,不浪费”的原则,切实做到合理分配、按需分配,重点分配,节约资源,坚决避免物资闲置、浪费,确保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不受物资供应影响。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