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9/28
19:42
来源:
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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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京剧团(新疆京剧团)机构职能
一、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市京剧团(新疆京剧团)
二、工作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定文化自信,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继承与发展京剧事业,创作、整理、加工及演出优秀的京剧剧目,培养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给的演出任务。
三、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386号乌鲁木齐京剧院
四、联系电话
0991-2320390
五、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10:30:00至13:30:00 下午 15:30:00至19:30:00
六、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艺术创作中心。负责拟订剧团创作、排练、演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艺术创作研究工作;负责艺术档案的建立、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对外宣传、联络和演出管理工作。
(三)演员队。负责演员训练、排练、演出、交流等工作。
(四)乐队。负责乐队日常排练、演出、伴奏工作。
(五)舞美队。负责剧(节)目设计制作、服饰和舞台设计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安装、调试工作。
七、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负责人:郭永红 2320390
乌鲁木齐市秦剧团(新疆秦剧团)机构职能
一、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市秦剧团(新疆秦剧团)
二、工作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
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定文化自信,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继承与发展秦剧事业,创作、整理、加工及演出优秀的秦剧剧目,培养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给的演出任务。
三、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25号
四、联系电话
0991-2321525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 上午 10:30:00至13:30:00 下午 15:30:00至19:30:00
周一至周五:冬季 上午 10:30:00至13:30:00 下午 15:30:00至19:30:00
六、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艺术创作中心。负责拟订剧团创作、排练、演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艺术创作研究工作;负责艺术档案的建立、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对外宣传、联络和演出管理工作。
(三)演员队。负责演员训练、排练、演出、交流等工作。
(四)乐队。负责乐队日常排练、演出、伴奏工作。
(五)舞美队。负责剧(节)目设计制作、服饰和舞台设计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安装、调试工作。
七、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负责人:王永立 2301331
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机构职能
一、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工作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三)依法査处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依法查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依法査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
(六)依法査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査处制作传播非法宗教宣传品和非法宗教网络传播行为。
(七)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八)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九)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B座18楼
四、联系电话
0991-4562508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10:30:00至13:30:00 下午 15:30:00至19:30:00
六、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投诉举报受理科。承担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转办、督办、统计、考核等工作。
(三)法制督查科。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文明执勤和队容风纪的现场纠察;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情况。
(四)执法协调科。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上级交办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
(五)纪检监察室。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七、派出机构及职责
(一)经开区(头屯河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高新区(新市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米东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天山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五)沙依巴克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六)水磨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七)达坂城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以上7个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负责人:王合生 4562518
乌鲁木齐市艺术剧院机构职能
一、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市艺术剧院
二、工作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定文化自信,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创作、演出优秀的、充分体现首府特色的舞台艺术作品,培养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 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给的演出任务
三、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239号
四、联系电话
0991-2318128、2318106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10:30:00至13:30:00 下午 15:30:00至19:30:00
六、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乌鲁木齐市艺术剧院设6个室(团、部),均相当正科级。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艺术创作部。负责拟定剧团创作、排练、演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艺术创作研究工作;负责艺术档案的建立、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对外宣传、联络和演出管理工作。
(三)歌舞团。负责歌舞剧(节)目排练、演出工作。
(四)儿童剧团。负责儿童剧(节)目的排练、演出工作。
(五)交响乐团。负责局(节)目排量、演出及演奏、伴奏工作。
(六)舞美部、负责剧(节)目设计制作、服饰和舞台设计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安装、调试工作、
七、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负责人:郭福建 2318301
乌鲁木齐市图书馆机构职能
一、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市图书馆
二、工作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保存人类文化遗产,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开发文献信息资源,为市民提供免费阅读、查阅场所及相关咨询与服务。
(二)开展社会教育,充分发挥继续教育、终身教育基地职能,面向市民免费开展讲座、展览、社会培训、读书活动等。
(三)传递科学信息,开发智力资源,培养市民科学思维能力,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科研及个人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四)推广阅读,提供文化娱乐。给市民提供文献借阅等利用服务,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和活跃市民文化生活,推动乌鲁木齐地区精神文明建设。
三、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21号
四、联系电话
0991-4661096
五、办公时间
服务窗口服务时间
周二至周日(周一闭馆):10:00:00至20:30:0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00至14:00:00 下午15:00:00至19:00:00
六、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部。负责本馆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密、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等党务工作;负责思想政治、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等人事工作;负责精神文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负责资产采购、资产管理(包括消耗资产与固定资产)、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建筑维护与管理、水电暖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业务部。负责对乌鲁木齐地区公共图书馆业务发展总体情况的调研、分析与规划;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考核与评估;全馆性业务工作的协调与管理;全馆性业务培训的实施。负责信息增值服务;剪报、咨询、课题服务、会务服务;远程服务、专题文献咨询服务;古旧与地方文献的搜集、整理、研究、开发与保护;做好本馆及各区县工作图书馆阅读推广的指导和实施;各项文化活动、阅读活动的统筹和管理等。
(三)采编部。负责文献资源采购、文献加工;书目数据建设与维护;书目数据服务;文献资源盘点;新书推荐等;承担乌鲁木齐市文献编目中心管理工作。
(四)技术部。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研究开发、建设、更新、维护等;本馆中央机房、自助化设备、电脑等软硬件的维护及升级;本馆电子阅览室的日常维护、上网管理等;各类数字资源制作;数图环境的维护与开发;网站管理维护;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支中心工作;视听资源及厅室管理;本馆新媒体的开发、建设与管理。
(五)外借部。负责中文文献资源的上架、整架和排架管理;负责读者文献借阅服务,做好导读、文献资源推荐、信息咨询等工作;配合文献资源盘点、读者活动和读者调研报告等。
(六)阅览部。负责民文文献资源的上架、整架和排架管理等;负责本馆报纸、期刊的征订、记到、排架和上架,做好过刊和过报的清点和装订上架等;负责盲文阅览室的管理;做好阅览读者的导读和报刊推荐服务,配合文献资源盘点、读者活动和读者调研报告等。
七、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负责人:靳艺星 4665431
乌鲁木齐市博物馆(乌鲁木齐市革命历史纪念地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一、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市博物馆(乌鲁木齐市革命历史纪念地管理中心)
二、工作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文物的征集、整理、陈列、展览、科学研究以及革命历史纪念地的管理、维护工作。
(二)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
三、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凤起街111号
四、联系电话
0991-2321991
五、办公时间
服务窗口服务时间
周二至周日(周一闭馆):10:30:00至19:00:0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10:30:00至13:30:00 下午 15:30:00至19:00:00
六、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场馆综合性业务工作开展、档案保管、财务、免费开放业务考核、人员绩效考核等综合业务管理工作。
(二)乌鲁木齐市博物馆管理部。 做好本场馆展览、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
(三)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纪念馆管理部。做好本场馆展览、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
(四)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总支队纪念馆管理部。做好本场馆展览、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
(五)毛泽民故居管理部。做好本场馆展览、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
七、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负责人:吐尔逊·克孜拜克 2303611
乌鲁木齐市文化馆(乌鲁木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机构职能
一、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市文化馆(乌鲁木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二、工作职能
主要职责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文化艺术活动,开展群众文艺作品创作,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开展各类公益性培训,指导社会业余文化团队建设。搜集、整理、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收藏、展示及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区(县)文化馆(站)开展群众文化工作。
三、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21号
四、联系电话
0991-2616159、2622508
五、办公时间
免费开放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日:全年 10:30:00至18:30:0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00至13:30:00 下午15:30:00至19:30:00
六、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乌鲁木齐市文化馆设6个部室,
(三)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组织开展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资源普查;档案管理及实物征集工作;宣传推广和传承普及活动。
(五)文艺部辅导部 。负责开展全市各项文化活动及辅导任务负责馆成人、少儿文艺免费班培训工作;社会团体培训和业务交流;负责社会层面文艺培训;负责社区业余爱好者培训;基层文化馆站骨干培训;社区团队培训。
(六)公共管理部。负责培训教室、剧场、阅览室、报名处的日常管理;负责馆内活动团队的管理,合理安排各团队的活动时间,定期对团队活动进行抽查,督促团队负责人做好各支团队的管理工作;负责各活动教室、剧场、阅览室的管理,对场馆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负责文化馆免费和收费培训工作;负责馆内各项演出活动现场的协调和组织。
(七)理论研究策划部。负责基层文化馆、文化站组联工作,巩固区县群众文化网络;负责社区等基层开展文化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组织群众文化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理论研究工作;《乌鲁木齐市市群众文化信息》编撰工作;《百姓大讲堂》组织策划工作。
(六)美术部。负责馆成人、少儿美术免费班培训工作;社会团体培训和业务交流;负责社会层面美术培训;负责社区业余爱好者培训;基层文化馆站骨干培训;社区团队培训;负责美术展览组织和宣传。
七、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负责人:石忠明 262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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