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8/0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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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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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十二委第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1218日至20232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22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我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责意识。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思想认识的重要载体。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局党组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再学习再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坚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反馈问题,切实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强化责任意识,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坚持从思想认识上找原因、从责任担当上找差距、从工作落实上找不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局长和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限的要求,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周例会议题,全程跟踪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程,驰而不息地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共召开周例会9次。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牵头整改、亲自跟踪督促,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责任,逐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无死角、全覆盖。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和跟踪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三)注重标本兼治,确保取得实效。坚持把每项反馈意见都作为必答题,关于能够立即解决的具体问题,集中专项治理,抓紧落实改进,确保短期内见到成效;关于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限时进行整改,真正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在当下改、深入改的基础上,注重举一反三,切实抓好长效机制建设,梳理现有规章制度,查漏补缺、堵塞漏洞,避免类似问题发生。截至目前,市委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42个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其中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中,其他30个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正在推进当中。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党组在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基础上,结合主题教育的要求,重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版)《习近平》等书籍以及进行集中学习和交流。截至目前,已组织中心组学习7次,主题教育专题学习2次,现场交流研讨20人次,提交书面交流研讨材料20余份。二是创新学习形式。在强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的基础上,局党组印发《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宣讲方案》,安排党组成员、各党支部负责人在积极开展大学习的基础上,利用报告会、座谈会、宣讲会等形式,常态化到各党支部、社区开展专题宣讲,在学思践悟中提升履职能力。

2.加强调研指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全面安排部署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申请并筹备召开了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市委主要领导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起草并申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方案》(乌党〔20234号),进一步明确了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二是建立季度汇报制度。每季度汇总各区(县)、各成员单位推进乡村振兴情况,形成全市乡村振兴季度进展情况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阅。一季度报告材料已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三是完善党组成员联系服务基层制度。结合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党组成员结合班子成员分工,确定4个调研选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为市委、市政府报送调研课题8个,为进一步掌握我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奠定基础。

3.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细化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强化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力度,起草并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印发了《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行动方案》(乌党农领〔20231号),将农民增收、产业园建设、设施农业、康养休闲农业、粮食增产、农村人居环境、涉农资金项目等7项重点工作形成专项行动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区(县)、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大乡村振兴调度指导力度。以市委农办名义印发了《乌鲁木齐市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调度指导方案》(乌党农领办〔20237号),通过书面调度、会议调度、现场办公等方式,建立月调度、季调度机制,督促各区(县)、各成员单位落实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目前,已完成四月份调度工作。三是开展乡村振兴专报。针对衔接资金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自治区定期通报的重点专项工作,在重要时期实行每周调度,督促各区(县)、各单位加快进度,对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形成专报,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申请市领导批转落实。通过及时有效督促衔接资金项目进度,截至4月末,项目开工率达到90%,资金支付率36.3%,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自治区通报我市排名靠前。

4.以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一是积极培育有电商业务的涉农企业申报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结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组织企业参与电商业务的企业申报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我市有16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电商业务,其中新疆果业集团大唐丝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2年截至目前实现线上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二是积极推荐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好产品品牌目录工作,打造我市具有市场影响力的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2家企业申报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2家企业申报品味新疆区域公共品牌。三是利用贺局长说伊犁等网络直播平台,拓展农产品网络直播带货渠道。我市第一阶段共筛选15家企业共75个产品上报至自治区并参与此次贺局长说伊犁网络直播带货活动。

5.推进种植业提质增效一是制定印发了《乌鲁木齐市2023年设施农业发展行动方案》和《乌鲁木齐市2023年度蔬菜产业工作方案》,对全年设施农业和蔬菜产业发展做出了总体部署,计划种植蔬菜15万亩,新建设施农业132337亩。目前,已完成蔬菜育苗1.7亿株 ,蔬菜在田生产面积10万亩,完成全年计划66.7%;乌鲁木齐县11座温室已经开工建设,米东区111座集中连片温室建设项目完成招标;二是积极组织市区两级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蔬菜绿色高效生产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蔬菜田间管理水平。截止目前,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开展设施蔬菜生产技术宣传培训班2期,150人次;线上线下培训基层农技人员10期,累计培训300人次。增强宣传和推广特色农产品的科学种植、田间种植管理、病虫害绿色防治、科学合理用肥技等技术。

6.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库建设对于达坂城区202214个衔接项目实施方案不完整或不精准问题,在今年4月期间,结合自治区衔接资金政策实地复查工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和市财政局抽调业务力量对达坂城区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现场督促指导达坂城区相关行业部门力量对照检查反馈情况拿出有效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并签订整改承诺书,确保问题限时保质保量整改到位。

7.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衔接资金项目运营。一是进一步做好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强化项目质量,中央、自治区第一批资金下达后,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及时联合市财政局召开联席会议,同时征求市建设局(人防办)、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局等行业部门意见,对项目计划进行政策性审核,反馈区(县)规划、用地、方案编制、绩效设定等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指导区(县)进一步修改完善,及时在区(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按照资金计划要求执行。二是对于产业项目效益不明显方面,实地指导区(县)进一步加强运营和招商环节的把控,选取有实力、信誉好、经营稳定的企业进行合资经营,做好法律研判和签订协议(或合同),确保项目投产后资产保值增值,联农带农效益明显。

8.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提升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是制定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扣押及罚没物品管理制度》。规范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扣押及罚没物品的移交、保管、处置的管理操作程序。二是印发《关于市委依法治市办对我局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现场反馈问题的通报》《关于2023年市委依法治市办对我局行政案卷评查反馈问题的通报》,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自查1次,报送整改报告3份。三是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7次,培训181人次,开展执法能力培训班4次,培训123人次,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执法队伍依法执法能力。四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宣讲。筛选2022年具有代表性的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10个,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发挥典型案件的指导作用。五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一次,推选出6起优秀案件。通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五是开展执法经验交流,提升执法能力。37日与喀什、克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经验交流,相互学习执法检查、证据固定、案件审理、自由裁量使用等执法办案经验。420日与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经验交流,共同探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相互协作事项。

9.强化罚没物品管理。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对2019年至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中罚没物品重新进行分类统计并建立登记台账。二是编制完成《乌鲁木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罚没物品管理操作规范(暂行)》,明确罚没物品从出库、装卸、运输、销毁时全过程进行拍照、录像,并由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机关纪委、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财务审计科)工作人员全程进行监督。三是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下发《关于对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至2023年罚没物品处置意见的批复》,同意2019年至2023年行政处罚过程中依法罚没的物品处置意见,并由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财务审计科)现场监督指导了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置工作。

10.严厉整治私屠乱宰违法行为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双节、两会期间是畜禽产品消费旺季,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处于易发阶段,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动担当作为,加强与执法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监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保障肉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在320日出动执法人员4人前往米东区彦龙田野禽类农民养殖合作社核查私屠乱宰违法线索,经现场核查,未发现禽类屠宰的脱毛机、血槽等屠宰设施,经与负责人了解,该合作社属于禁养区,目前已经停止饲养禽类,其在春节期间帮助亲朋好友清理禽类表面及内部粪污,执法人员对其宣传《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其保证不再进行畜禽加工。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截止目前共派出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查处私屠滥宰投诉举报5起、核查私屠滥宰线索点位10个,检查屠宰企业22家次,目前已立案查处私屠滥宰案件2起,案件还在处理当中。

11.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动物诊疗、宠物售卖行业行为一是积极协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华凌市场管理方、宠物猫犬经营户于512日召开宠物猫犬交易整治会议,厘清双方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共同抓好宠物猫犬交易市场治理。通过在宠物猫犬交易场所标注购买须知,告知买方权益、疫苗注射、饲养规范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市场宠物售卖行为,后期加强联合执法,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加强宠物猫犬交易整治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投诉举报案件。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动物诊疗场所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无证诊疗、超范围诊疗、兽药使用管理、执业人员备案、处方笺使用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市场秩序。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检查动物诊疗场所64家次,立案查处动物诊疗案件4起,结案4起,收缴罚没款8万元。三是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及时派出执法人员核查问题线索,对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2023年共接到涉及动物诊疗投诉举报5起,售卖病宠8起,合计13起。2022年同期接到涉及动物诊疗投诉举报9起,售卖病宠11起,合计20起。与2022年同期相比投诉举报率下降35%

12. 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统筹力度一是建立周例会制度,强化对全局工作的统筹督促,截至目前,已召开周例会8次;二是认真组织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的2023年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任务,与各区县农检中心签订相关责任书确保完成全年检验检测任务。定期组织各级农检中心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工作例会及推进会,督促做好全年检验检测工作。三是根据2023年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计划下达工作任务,制定《2023年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及《2023年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方案》,安排落实市本级及各区县农检中心完成定性定量检测工作任务量。目前,已开展定量检测955批次、合格率99.16%,快速检测1169批次,合格率在100%

1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班子成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和职责,牢固树立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二是落实党组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及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党组研究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2次,印发相关文件2份。三是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结合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与调研检查、农业科技培训、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工作职责贴近农牧民群众的优势,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在日常、做在经常。

14.增强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一是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制定印发《保密管理工作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手册》,二是加强保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定期组织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相关文件的学习,截至目前已组织相关学习4次。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及重要领域监督监管方面。

15.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截至目前,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二是结合领导班子人员变动,重新修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组成员的党建工作责任与分管工作相结合,明确了分管领导既是业务领导又是分管部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夯实了党组书记的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

16.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考勤管理一是坚持每日不定期对出勤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按月反馈,截至目前,局办公室已抽查4次,出勤情况公示1次;二是落实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报告,报告必报备。

17.深化警示教育力度。召开警示教育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自治区纪委监委近期公开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内容,严肃重申八项规定等纪律要求的重要性,要求每一名干部职工扎实领会,认清形势,明确职责,截止目前,召开警示教育会议2场次。

18.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已完成《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车辆运行管理制度》制定,待局办公会议同意后印发。二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已完成一季度对车辆运行费公示,明确每辆公车经费使用情况。三是进一步摸清车辆及驾驶员经费使用情况,已向市财政局相关科室报送了《关于申请解决驾驶员及车辆经费的请示》。截至目前,局机关及下属二级单位三公经费均未出现超预算情况。

19.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监管力度一是针对补贴类、项目类、衔接类资金项目的特点,出台一系列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项目监管流程,加强对包括外包项目在内的局属单位资项目监管,确保涉农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针对流浪犬收容外包项目,我局按照市公安局提供政府购买流浪犬收容费120万元的标准,经局长办公会、党组会研究后,正在由中正恒天招标公司开展招标。二是严格落实外包项目监管要求,在按照合同要求对中标单位进行监督考核的基础上,采取现场督查、检查的方式加强对外包项目的日常监管,督促流浪犬收容场所按照公安部门送犬记录随时更新收容记录。按照每季度检查1次的要求,我局检查流浪犬收容所3次,对进场记录不全的情况给予扣款处理。

20.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一是以建设水冲式户厕为主要模式,城市周边村和乡(镇)已建有污水管网处理设施的,厕所粪污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距离城市、乡(镇)较远、农户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负压分质、大三格或单户分散式处理方式,采用建设三格式以及其它适用型户厕。截止2022年底,为3596户新建了水冲式卫生户厕,整改问题户厕9043座,农村常住户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2.37%,比2021年提高8.27个百分点。2023年,依托村庄现有排水管网和新(续)建粪污处理等项目,通过入户管线连接主管网,计划新建卫生户厕3211户,整改销号问题户厕3360户。二是充分发挥市级教学基地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现场讲解示范,引导群众正确使用双坑交替式卫生旱厕,着力解决农户不会用和不愿用等问题。通过粪污一体化处理试点项目,试点示范了粪污分户式处理和真空负压分质收集系统,为推进边远散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树立了标杆。2021年至今,累计开展培训600余(场)次、培训干部10000余人次。三是严格落实党组成员联系服务基层制度,结合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初步明确党组成员调研课题。

21.及时兑现惠农补贴一是加强对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草原生态奖补)管理,已由市财政、市农业农村、市林草共同印发了《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乌财农〔202190号),项目资金均按照自治区要求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二是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根据《乌鲁木齐市优质农产品认证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统计汇总了2020-2022年全市各区县优质农产品的认证情况统计表和符合财政补贴情况的统计表,并起草上报了《关于解决乌鲁木齐市优质农产品认证补贴的报告》,我局已向市财政局行文申请予以解决。三是督促米东区农业农村局完成制定《米东区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方案》,并会同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四是制定《乌鲁木齐市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和《乌鲁木齐市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争取2023年国家自治区补贴资金906.98万元,对实际种粮农民等粮食生产主体和种植粮食作物尤其是小麦的耕地进行补贴,全面落实国家耕地地力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补贴政策。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及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2.建强健全支部领导班子一是分解落实组织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有序推进局属各级党组织开展五个好支部创建工作。二是健全支部领导班子。目前正在着手准备机关党委补选工作,随后将启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总支、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党支部的换届工作。

23.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是结合领导班子人员变动,重新修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党组成员的党建工作责任与分管工作相结合,明确了分管领导既是业务领导又是分管部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夯实了党组书记的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二是通过每周工作例会,班子成员听取局属单位关于业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建议,截至目前,组织召开周例会9次。三是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到分管单位及党建联系点开展调研,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工作指导。

24.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一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采取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每周召开周例会的形式,分别听取局党组成员和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近期工作汇报及相应的工作安排。截至目前,局党组召开党组会11次,组织周例会9次。二是制定并印发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机制,坚决杜绝先支付后补会或未上会研究的情况发生。截至目前,已召开局长办公会议2次。

25.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一是按照人岗相适、交流轮岗的原则,有序推动启动机关和局属单位轮岗交流。二是202359日,党组会研究决定机关科室领导及成员调整意向,并于518日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了《关于调整局机关内设科室人员的通知》,局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已完成。下一步,我局将尽快启动局属单位科级干部轮岗交流活动,有序推动干部交流。

26.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是召开党组会讨论通过机关及局属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目前正在请示市委组织部,待批复后即可实施,解决好中层领导职务空缺配备的问题。二是局党组计划近期专题研究解决局属单位领导干部配备的问题,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局属单位领导人选。

27.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是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完善相关档案资料。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在组织全局组工干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选派人员参加市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组织的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规范相关程序。

28.强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一是结合选人用人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完成干部人事档案的整改、归档工作;二是正在申请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经费,待经费到位后实施。

29.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共集中保管各类因私出(国)境证件37本,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二是严格审批因私出(国)境行为,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党组研究决定的流程,截至目前,局党组研究同意因私出(国)境2人,其中退休市管干部1名。

30.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结合五个好基层党支部创建,制定《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把抓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二是强化党建工作督导力度。机关党委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先后组织2次党建工作督导,有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推动支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截至目前,共选派2人参加党务干部培训工作。

31.高质量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一是机关党委、各支部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整体规划,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发展台账,完成各阶段人员的摸底工作;二是加强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确保做到培养与发展的有序衔接。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统一安排,预计年内我局将发展党员2名。

(四)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及健全长效机制方面。

32.举一反三,压实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一是对标两轮巡察问题反馈中同质同类问题,同步做好整改落实;二是将巡察整改监督检查纳入长效机制建设,通过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全面落实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1.推进农产品加工助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一是壮大龙头企业队伍。继续做好市级龙头企业两年一次的认定和监测工作,对龙头企业实行严格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同时继续做好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龙头企业的申报和推荐工作,提升龙头企业规模实力。目前正在组织自治区龙头企业的申报和推荐工作。二是推动农业产业园建设。围绕产城园,吃住游发展思路,按照一年成形,两年成名,三年见成效的工作要求,通过园区建设引领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印发《乌鲁木齐市2023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行动方案》,年内创建米东区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同步推动建设高新区(新市区)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乌鲁木齐县乡村康养休闲旅游农业产业园和经开区(头屯河区)农产品加工园4个产业园区的建设。三是着力打造链条完善、特色鲜明、结构完备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主动融入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着眼我市实际,选出乌鲁木齐昌融达利商贸有限公司(新联市场)、新疆高新植物工厂科技开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华凌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县原野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新疆驼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福驼农牧专业合作社等龙头型、成长型等龙头企业来重点打造绿色有机果蔬集群的设施蔬菜产业链、番茄加工产业链,优质畜(禽)产品集群的肉牛肉羊产业链、乳制品产业链、家禽产业链等全产业链建设。

2.推进农旅融合促进乡村振兴拓宽现有景区、景点服务功

能,打造休闲农业精品路线。制定了《乌鲁木齐市2023年乡村康养休闲农业发展行动方案》,以乌鲁木齐县为核心区,达坂城区、米东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为重点区,充分发挥景区和田园风光等农业农村资源优势,通过美丽乡村、美丽田园建设,提升现有景区、景点服务品质,加快推进民宿、农家乐功能完善,创新系列特色乡村休闲文化旅游活动形式,打造一小时休闲观光旅游圈,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观光、康养娱乐好去处,促进旅游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提高农牧民收入。2023年全年拟接待乡村游旅客800万人/次左右,实现旅游收入13亿元以上。截至目前,已完成2023年民宿发展规划、乡村旅游线路和相关节庆活动计划制定印发,民宿申报材料17家,10个采摘园已开工建设;计划年内创建1个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6个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

四、下一步计划

  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上下联动、常抓不懈,确保问题清零见底、长效机制建立,不断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筑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基石。进一步增强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时刻保持攻坚状态,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一鼓作气、一抓到底。

(二)持续发力后续整改。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效;对需长期坚持整改的工作,紧盯不放,确保长期坚持。

(三)持续推动成果转化。坚持将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我局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促提升的重大契机,把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不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动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91-4645767;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电子邮箱3028533128@qq.com

中共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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