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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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

    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以来,乌鲁木齐市水务局多点发力贯彻落实,守护良好的水务安全生产环境。
    一、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两年来,市水务局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加强隐患整治,严格监管监察,狠抓检查落实,保持了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态势,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向好发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务局党组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每年与局属单位、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科室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实行一票否决,与水务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局党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专题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局属各单位、监管的水务企业分别设立了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管理人员。两个监管企业企业均设置了安全生产专职部门,配置了安全总监,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措施。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全系统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问责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一是宣传造势。采取“线上+线下”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的良好氛围,力求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讲安全、想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绵绵动力。利用短信推送宣贯信息100余条,设置宣传展板6块,LED滚动播放安全条文相关内容,悬挂横幅20余条,张贴宣传海报2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发放安全生产宣传用品500余份,不断促进全民安全意识的提高。二是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开展了“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各监管企业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全系统范围内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监管企业都能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安全防范应急提示等。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专题片。四是开展多种形式安全生产培训。采取集中与分散、送出去与请进来、专业技能与安全知识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10余次,受训人数300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范技能和自保、自救、互救能力。此外,我局每年在水库、水厂、污水处理厂组织“地震应急疏散逃离”、“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防汛应急救援”等演练,提升了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城北配水救援能力和快速处置水平。
    (三)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为防止和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办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实施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结合水务工作特点持续开展对水利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在建工程安全制度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等进行督查检查活动,加强日常安全监管,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工作规程,不断提高基层一线人员做好安全工作的能力。
    (四)认真做好隐患治理。市水务局始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力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深刻汲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紧盯敏感时期和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通过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全覆盖、常态化监管,切实抓好各层级、各领域、各环节的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及时研判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有效制定管控措施,做到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闭环管理。全面开展水利工程、在建工程、水厂、污水处理厂等涉水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两年来,共排查各类事故隐患802项,下达整改通知15起,其余均立查立改。
  (五)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抓早抓小,确保防风险、遏事故、保平安的安全监管实效。坚持执法兜底,采取“执法+监管”在水务行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在建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危险源辨识及公示情况等。两年来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80余人次,检查参建企业60家次,查出并整改隐患70个,惩戒企业7家。
   二、主要问题和不足
   虽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水务行业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需要警钟长鸣。也还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不够强。仍有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宣传不够重视,自身的安全生产观念不强,不能正确认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违章作业、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安全监管有短板,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个别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应急预案实操性不够。三是安全生产达标工作还需加强,主要存在水利生产经营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三、下步工作
  (一)深化宣传,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坚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继续采取有力措施,采用多种方法强化宣传,抓实抓好。一是以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代表为重点,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使之更好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二是以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监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为重点,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不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三是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四是以开展法律法规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活动为重点,面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措施。继续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职能等要求,不断强化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三)健全机制,进一步抓好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源头管理和日常监管。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执法活动,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二要强化重点整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持续对水库、水厂、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等水务行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督查检查。三是加大隐患排查、监控和治理力度,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整改长效机制。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定期加大安全生产督查指导力度,有针对性排查事故隐患,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要求停工、停产整改。
安全生产责任重如山。我们坚决扛起抓好安全生产管理的政治责任,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绷紧安全弦、织密责任网,常抓不懈,狠抓落实,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为我市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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