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2/24
17:22
来源:
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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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水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学法守法用法制度。
1.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握法治建设核心要义。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重点加强对中央、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历次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制定《市水务局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内容。严格落实会前学法要求,分层分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9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36次,组织拟提拔干部任前考法6批次共计11人,考试结果全部合格。
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引领法治宣讲。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职情况作为年初述法、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并开展述职评议。全年开展法治宣讲2次。2024年9月进行“为节水优先提供法治保障”专题讲座,围绕《节约用水条例》,重点讲解节水优先方针、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节水管理要求等特色亮点。当月,又进行“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服务保障国家水安全”法治授课,选取2起典型案例重点讲述有关水土流失、非法采砂调查和督促履职情况、调查和诉讼过程、典型意义等,推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落地见效,构建协同治水格局。
3.多种形式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提升法治素养能力。充分利用“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和“法宣在线”等形式,强化法治培训学习效果。培训内容涵盖水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诉讼等方面,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全年按时组织水务系统领导干部参加培训,做到应参尽参、应训尽训,共计参加培训11期。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平台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平均学时100课时以上。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夯实普法责任落实体系。
4.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重要时间节点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和节水意识。全年开展大型节水宣传活动3次,有效提升群众参与度与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3月22日在新疆艺术剧院举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启动仪式、5月11日在乌鲁木齐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北再生水厂举行第三十三届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启动仪式、6月27日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召开节水型高校建设经验交流会。利用地铁、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平台进行涉水法律法规等宣贯,播放和刊登公益广告15条,发布宣传报道14篇,覆盖人群达540万余人次。各区(县)形成联动机制,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活动68次。同时,结合宪法法律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活动。
5.发挥新媒体平台效应,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充分发挥微博等新媒体优势作用,重点发布时政新闻、政策法规、水务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四类信息,不定期发布水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提高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法治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全年利用新媒体微博平台发布信息268余条。
6.执法普法相互融合,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一是在日常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积极向公众宣传涉水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二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主动向当事人和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让群众在接受执法的同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实现执法和普法的有机结合。三是通过案件全过程记录,做到普法宣传贯穿案件办理始终,不断提升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三)秉持公正标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7.聚焦行政执法职能,依法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持续加强对水事违法行为的巡查和监管,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一是对全市机井、特行用水及荒山绿化项目和矿山、砂场和中心城区重点部位绿化取、用水进行抽查和专项执法检查,有效遏制水资源浪费,规范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秩序。二是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制定《2024年水土保持执法监察工作方案》,与市发改委、住建局对接相关建设项目并逐一梳理排查,持续推动水土保持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常态化开展河(湖)执法检查。对全市河段保护、开发和利用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和专项执法,切实巩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有效维护全市河(湖)正常生态环境。全年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36起,结案33起,累计罚没款23.1万元。
8.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公正监管力。制定并公布两库一单,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2024年5月,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有效规范监管行为。当月,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主城区6大建材市场50家卫浴洁具门店开展水效标识抽查工作,未按要求粘贴水效标识的均已责令现场整改。7月,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按比例随机抽取污水厂开展监督检查,被检查企业相关制度健全、生产运营规范,未发现违法问题。8月,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新版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系统培训,切实把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执法检查要求等内容。
9.修订水行政处罚程序文件,落实信用修复要求。2024年2月,根据《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修订《乌鲁木齐市水务局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完善集体讨论程序、讨论形式、参加人员等内容。全年组织召开法制审核、集体讨论会议各4次,审核案件31件。有力规范涉企检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1件。
10.优化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时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二是严格实行执法持证上岗制度,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制定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保证每位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全年执法人员业务学习24次。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核发、使用和管理工作,梳理遗失证件14个,注销、退回执法证件7个。
(四)强化履职效能,全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11.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妥善处理多元化解行政纠纷。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诉讼等工作,实现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覆盖”。全年法律顾问办理民事诉讼3件、劳动仲裁1件、行政应诉出庭2次,参加法制审核会议4次,起草、审查文件、合同、协议58份,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3份。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诉讼工作机制,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案件,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妥善化解行政纠纷。
1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要求。一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二是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废止和修订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文件。我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新制定1件。三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科学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乌鲁木齐市再生水管理办法》,经过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于2024年12月正式印发。四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内容学习,组织论证水务领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水准。
13.推行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切实便利于民、服务于民。按照《乌鲁木齐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要求,一是深化营商环境举措,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提升用水服务效率,指导推动供水合同从“纸质版”向“电子化”转变,全面实现互联网签订,全年签订居民用户电子合同共计5787份。三是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处理统计分析机制,跟踪督促投诉事项办理情况,全年共受理涉水类咨询电话106671起,完成率100%。四是优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处理机制,妥善处理解决群众难题,全年处理12345政务服务平台、智慧网格平台单据共计174条,办结率均为100%。
14.优化政务服务窗口审批,确保审批事项高效规范办理。一是组织区(县)政务服务专干集中办公培训2次,集中对水利领域13项、住建领域4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认领、发布,补充完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等信息。二是实现“疆内通办”水利领域政务服务事项11项,方便当事人异地申请办理。三是配合做好窗口改革工作,落实统一进件要求,利用互联网、电话等途径解答当事人疑问,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跑动次数,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审批便利度。
15.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实现并联审批、联合验收。一是配合开展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简化程序,通过“工改窗口”实现统一进件、统一受理,加强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全面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度和企业主体满意度。二是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等审批纳入工改审批系统。自2024年9月工改系统升级以来,办理洪水影响评价报告5件、承诺制水土保持11件、审批制水土保持16件,共计32件。三是按照区域评估要求,针对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区域评估项目优化工作流程、缩减报审材料、压减审批时限和前期环节,切实做好区域评估全过程监管。7月,对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确定该园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2902.27公顷。
(六)依法实施行政权力,构建规范化制度体系。
16.落实权力委托、明确职权工作,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梳理水务领域17项行政许可权力,统一委托至3个开发区。明确2项行政职权,由各区(县)依法履职。二是举办涉水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管理工作培训会。2024年11月对水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事项办理要件、流程等内容进行培训,培训范围涵盖各区(县)及3个开发区管委会。三是举行权责事项委托书签订仪式。12月与3个开发区管委会指定单位签订委托书,明确委托内容、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等,并进行业务交流,确保委托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
17.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职能调整情况,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公布和运行监督工作。2024年1月、11月,分别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进行调整,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及规范性审查后通过门户网站完成公示。我局权责清单现有130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82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
18.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筑牢市场准入防线。一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非禁即入”原则,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围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开展业务学习,对6项禁止准入事项和111项许可准入事项逐项梳理。三是动态开展负面清单清理工作,定期清理对市场主体存在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的文件和规定。全年筛选发文数量375件,按季度审查文件10件,未发现有对市场主体存在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的文件和规定,保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19.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营造公平市场环境。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规章。二是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制定《市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三是落实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部署,配合开展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协助新疆河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地方标准复审,《智慧水务信息应用系统》于2024年1月正式施行。7月,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竞赛,以赛促学、以学促用,提升干部职工对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审查标准的认识和理解。9月,与市医疗保障局、商务局就本单位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交叉检查工作。
20.严格落实“双公示”工作要求,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及时公示行政许可、处罚等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全年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及时公示行政许可104条、行政处罚36条,合规率100%。二是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往年公示信息,及时补报漏报数据。三是进一步推进归集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5类行政管理信息数据,及时、完整、准确上报并进行公示。
二、存在问题和2025年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比如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落实工作还需加强、行政执法覆盖力度有待扩充、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等。2025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终期评估。2025年是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攻坚收官之年,要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措施开展自查,加快推进任务进度,保证各项重点任务措施按期完成。
(二)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总结,创新工作思路。深入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取得成效,总结其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与兄弟单位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水务法治建设品牌,扩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效应。
(三)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加大普及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以多种形式解读重点任务措施施行情况,让社会公众了解、熟悉水务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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