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7/05

13:07

来源:

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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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

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和市委组织部绩效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由市水务局牵头126日至8日组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聘请专家于126日至8日对各区(县)2023年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及水土保持责任目标三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采取自评、书面汇报、核验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实行百分制评分,考核成绩经报请市绩效考核办,现通报至各区(县)。

望各区(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对照考核时反馈的问题找差距,举一反三补短板,严格落 2024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特此通报。

 

                             202475日          

(联系人:赵赫君         联系电话:4666951)          


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一、评定情况

1.好(4个):米东区、达坂城区、高新区(新市区)、乌鲁木齐县

2.较好(4个):水磨沟区、经开区(头屯河区)、天山区、沙依巴克区

二、总体赋分情况

序号

区县名称

绩效赋分

1

米东区

98

2

达坂城区

97

3

高新区(新市区)

92

4

乌鲁木齐县

92

5

水磨沟区

90

6

经开区(头屯河区)

87

7

天山区

87

8

沙依巴克区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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