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7/1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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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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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第十四届政协三次会议第030号提案的答复

 

奥雷委员

您好!您在关于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城市供水管网及老旧改造基本情况

    (一)供水管网建设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供水管线总长度3662km(含米东、乌县、达坂城区等),其中2000年之前建设的供水管线1065km水投集团所属输配水及供水管线共计2488km,其中:输配水管线446km占总管线17.9%),供水管线2042km占总管线82.1%)。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老化严重,造成管网跑、冒、滴、漏现象较为严重,2023年管网漏损率9.8%

(二)供水管网改造情况

近年来,水投集团对所属的输配水及供水管线依据管网建设时间、管材、爆管检修频次、运行调度需求等梳理建立了动态台账。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2021年改造管网3.5km2022年改造管网4.5km2023年改造管网10.6km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城市供排水设施安全运行,提升供排水设施服务能力,市水务局梳理统计了亟需改造的市政老旧供水管网,并结合区(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按照重要性、迫切性及改造条件相结合的原则,制定2023年乌鲁木齐市城镇供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印发。

经梳理摸排,结合道路建设改造,全市城镇供水老化需更新管道总长度73.26km

    (三)供水法规条例落实情况及新(改、扩)建居民住宅供用设施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城市供水条例》相关条例,2007年制定出台了《乌鲁木齐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明确供水设施建设维护经营管理等方面职责,确保供水安全。

2012年市水务局、建设局、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新(改、扩)建居民住宅实施供用水分户计量供水经营单位抄表到户管理的通知》(乌水发〔2012191号),明确要求新(改、扩)建居民住宅楼,其楼内供水(含计量)设施及户外与市政供水管道连接管网,应作为住宅建筑的附属设施与主体建筑同步纳入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等管理范围。

    (四)加强水质检测,确保市政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要求。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规范,定期对管网水、出厂水、原水进行检测,并每月将水质检测结果在乌鲁木齐市政府网站水务局网页乌鲁木齐水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023对供水水质完成检测共计27586次,其中地表原水检测3672次,出厂水检测5716次,管网水检测18198次。出厂水样检测项目合格率为100%,管网水质合格率99.75%,水质综合合格率99.76%,均高于综合合格率95%的国家要求,有效保证了城市供水水质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市政供水管网改造普遍涉及城市主干道,地下各类设施盘根错节,改造施工周期较长,各区(县)道路提升改造与老旧管网改造不同步,导致道路重复开挖或新建道路不允许开挖等问题,道路挖掘及交通手续办理困难,工程无法实施。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及政府专项债资金,保障项目实施。

(三)统筹好道路与管网改造工程建设。为更好地推进城市供水管道改造工作,避免城区道路重复开挖、造成拉链式工程,影响居民出行及交通安全,计划对区(县)拟建道路及改造道路情况进行摸底,动态调整供水管网改造计划并结合各区(县)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尽量同步实施,科学组织施工,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管控,做好项目竣工验收,有序推进供水管网改造的实施。

(三)积极推进城镇供水水价改革。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水价改革部署要求,市发改委已对水投集团实际经营情况和供水成本开展了常规成本监审,持续积极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研究,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简化水价构成分类,明晰水价构成等价格改革,完善与水资源稀缺程度相适应的水价形成机制。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提高供水企业的经济收益,保障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转,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统筹推进老旧管网分批、分次的更新改造。

 

2024712日          

 

  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联 人:李艳霞          联系电话:0991-461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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