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3/26
12:24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市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要求不断改善交通法治环境,在交通运输行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法治交通建设。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法述法内容,为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购买配发10套《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上下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列入普法学法清单,持续开展常态化学习。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内容共计14次30篇。
二是学习贯彻“一规划两纲要”、自治区及我市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制定《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方案》,从健全完善机构职能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程序体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体系、普法责任体系等方面提出50条目标任务和配套措施,并进行任务分解,切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党政主要责任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并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指导制定《2023年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对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报告《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推进依规治党、实施党内法规、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执行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加强日常监督,落实好局机关纪委和各基层党支部的责任,认真完成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全面排查分析机关及所属单位权利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清单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深化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定期研判、分析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不足,严肃查处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违规执法行为,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全面落实提醒谈话和约谈记录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等方式予以纠正和处置。
(三)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
我局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明确合法性审查为必经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策。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积极开展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和论证,提高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工作的参与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律师的智囊、助手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2023年6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乌鲁木齐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以“巡网融合”模式开展网约车新业态推进乌鲁木齐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标志着我市网约车正式投入运营。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结合我局牵头事项及工作实际,制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及人员,针对我局牵头的7项任务,认真贯彻部署,并召开局党组会听取有关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已全部完成。
二是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所列事项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三是持续开通“两客一危”企业绿色通道服务。为“两客一危”企业开设专窗,缩短企业排队等候时间。2023年累计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1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8%;道路旅客运输许可5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84%;新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1044辆,去年同期相比增加68.9%;新增道路客运车辆2592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67%,增幅明显。
四是持续推广使用“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预约系统。我局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发预约系统,道路普通货物新增车辆业务实现线上预约办理。2023年累计办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业务532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0.9%。
五是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互信互认和共享共用工作,配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推送各类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模板。2023年我市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正式启动开始推广使用,共发放电子道路运输经许可证1792件、电子道路运输证34912件、电子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19610件。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重点领域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情况
一是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根据《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建立评查机构,健全评查程序,细化评查比例,完善评分标准,明确奖惩措施。采取各执法分局法制专干交叉混合检查方式,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形成调研报告,发现问题追踪提醒,立行立改。2023年,共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2轮次,评查案卷144份,开展日常案卷审核1512份,对发现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实施“双公示”制度,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有效落实行政处罚案件7个工作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20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本年度主动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新疆征信平台共上报公示6332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信息9924件,公示率100%。督促执法单位持续公示工作职责、执法人员照片、执法证号、岗位信息、业务办理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范、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及协管人员对现场执法、询问笔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和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行为的音像记录工作。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备移动手持执法终端65台、执法记录仪145台、对讲机50台、高拍仪20台、笔记本电脑5台、车载云台摄像机5台、便携式打印机5台,光盘刻录机7台,实现行政处罚案件“一案一盘”。同时,组织专业人员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调试安装和操作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设备应用水平。加强执法记录仪等装备保障,申请资金,维护、更换各分局执法记录设备,及时保障一线执法人员执法需求。
四是全面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分级审核原则,确定审核标准和内容,压实法制审核工作机构人员责任。目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中法制审核人员14人,占比达6.5%,年度内开展法制审核案件808件,重大案件审核率100%。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上海建纬(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专业律师,全面参与重大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保障。
五是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通过推广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将法治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坚持执法为民理念,严格执行制度要求,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修订完善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3年局属执法单位适用《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共办理轻微免罚案件44件,积极协助有关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全年共办理信用修复12件。
(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学法培训计划,通过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全体干部学习会,组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关键少数”,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工作骨干及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教育。
二是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我市交通行业组织围绕主题,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4月6日,组织召开了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李强同志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中领学讲解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要求广泛宣传,听取企业心声,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诉求。开展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学习,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国家安全法》等。组织交通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自治区宪法宣传月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答题活动,350余人参加了本次网络答题。
三是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完善典型案例法治宣传。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宣讲及典型案例选送工作,2023年有1篇典型案例被市司法局选编入《乌鲁木齐市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汇编》。组织一线执法人员以行政诉讼、申请听证案件为素材举办以案释法专题讲座,通过分析案件存在的问题、诉讼风险点等执法实务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
(七)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运行情况
2023年办理信访件、领导信箱留言、“互联网+督查”平台、12345市长热线、12328交通服务热线等各类政务信息17282件,办结率99%,群众满意率98%,实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2023年有关行政负责人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应诉2起,无败诉案件;配合市司法局做好35起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对司法局提出的有关案件建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
(八)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并根据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分类分级监管。根据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领域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结果,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2023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以各区行政管辖为划分,共创建双随机抽查计划187个,基本做到AAA级企业年度抽查率不高于10%,AA级企业年度抽查率不低于50%,A、B级企业年度抽检率100%,货运代理(代办)企业年度抽查率不低于30%等各类抽检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九)创新培训形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一是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市交通运输局创新执法培训新形式,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发“乌鲁木齐交通执法培训”学习平台,将信息化培训手段融入日常执法,通过线上培训考核、辅助执法查询、政策文件解读答疑等模块,帮助一线执法人员减少出错率。2023年向平台上传30部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同时组织开展线上考试,执法人员完成线上学习学时都在30学时以上,对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是对执法人员进行集中轮训。制定《2023年执法队伍集中轮训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执法队伍集中轮训工作,培训分三期,每期五天共11个课程,合计40学时,共轮训执法人员175人。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统一安排,执法人员参加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2023年度全体执法人员都已全部完成全年60个学时的培训要求。
(十)扎实开展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面向群众、面向社会、刀刃向内开展专项整治,利用乌鲁木齐晚报、红山眼、974融媒体等途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在重点场所张贴整治通告179份,向全行业企业推送通告5093份。执法单位深入企业、从业人员开展走访调研574次,发放无记名问卷调查5143份,梳理行政执法普通程序案卷2732件,抽查行政执法典型重点案卷408件。围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五个整治重点内容,共梳理问题线索90个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对问题涉及的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对4个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乘车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防范危险的能力,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教育、司法、新闻媒体等部门,开展“平安出行进校园,拒乘黑车享平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年查处非法营运车辆4271辆。以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注重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着力打造一支多专多能,能打胜仗、敢打硬仗的新时期综合执法队伍。
二、存在问题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需要加强。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行政办公会议学法、党政负责人讲法等学法用法制度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还需加强。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交通运输行业新型监管机制、对违法失信市场主体的监管、对违法失信企业及从业人员实行联合惩戒、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与应用等方面还需加强。
(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还不完善。通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执法机构合并工作已经完成,但执法职能整合等方面还有不足,法制部门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没有完全达到精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下一步打算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法主要内容。二是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机制。三是党政主要责任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法治职责清单。
(二)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用好“一体化+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的工作手段。充分依托乌鲁木齐交通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找出重点人员、车辆和企业,利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精准执法,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效能。不断完善我市交通运输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一是强化队伍培训,通过理论学习、执法轮训和大比武,确保执法队伍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得到提升。二是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和减免责清单。三是巩固和拓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开展整治工作,抓实常态化查纠整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四)不断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办公平台,全面推行网上执法办案,确保行政执法案件从受案、立案、处理到执行均在执法信息化系统中流转,案件信息、人员信息、物品信息及时录入执法办案平台,案件证据材料及时上传,全面实现网上受案、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在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管工作中引进视频监控等现代化监管方式,推行非现场执法、网上办案,实施科技执法,把执法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