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7/26
22:01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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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单位:
《2023年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经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2023年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2023年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
2023年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入推进交通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为建设法治交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法述法内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重点,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落实《乌鲁木齐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26项工作措施》,依托“学习强国”、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交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乌鲁木齐市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工作细则》《乌鲁木齐市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办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责任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指导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对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述法主要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按照要求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采取随机抽查、日常考核等方式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动态调整权责事项清单。严格落实权责清单管理,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执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交通工作实际,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权责清单的调整,梳理调整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系统权责清单,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予以公布。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本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确定的事项实施行政审批,并及时通过信用乌鲁木齐平台对外公示。依据权责事项清单,明确执法单位执法事项清单和事业单位政务清单,落实法治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四)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流程,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同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推进审核工作流程化、规范化、信息化。依法依规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对有关审查工作的参与力度,有效发挥好智囊、助手作用。(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五)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覆盖管理,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进一步放宽交通领域市场准入。配合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等措施。(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六)不断改进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相关工作。认真落实《乌鲁木齐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乌依委发〔2021〕3号)工作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以及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应达到100%。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的指导,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做好应诉案件统计报送工作。(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认真落实《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邀请法律顾问参加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和论证,提高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合同协议审查、涉法事务处理、诉讼应诉等工作的参与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律师的智囊、助手作用, 加强法律顾问履职评价考核,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推进完善交通运输制度体系建设
(一)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立法调研和政策研究。结合交通运输发展新形势,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行业各项法规修订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立法需求调研、起草工作,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年度立法项目申报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发挥政策措施对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结合交通行业法治建设热点难点以及交通行业新政策法律的出台实施,开展交通运输体制机制、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工作。(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组织开展行业制度立改废释工作。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实际和改革要求,及时制定、修订完善一批行业制度规范。推进单一式公交票制票价改革,研究制定既体现公益属性又适度发挥价格调控作用的科学票制体系。改革我市巡游出租车运价管理方式,建立巡游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工作实际,配套做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确保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实施后评估及决策监督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问效。(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一)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电子证照推广使用率,促进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和共享共用,促进电子证照在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常态化运用。稳步提高现有“跨省通办”事项的办理生成率,并按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继续做好跨省通办新增事项的认领与办事指南维护;配合市属相关部门完成“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上线运行;持续推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掌上办”应用,提升网上业务办理能力。(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科技信息科、行政审批科)
(二)深化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持续推进实施执法重心下沉为重点,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执法监管机制。推进“信用交通”建设,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继续完善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领域《包容免罚清单》,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严格落实《行政 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听证权,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继续推广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将法治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完善执法程序,督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格履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执法文书规范化,确定执法文书标准化样本,提高案卷质量;规范执法音视频记录工作,提高执法音视频对调查取证的支撑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执行力,针对执法规范化问题突出环节,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和经验交流学习,转变执法人员执法观念,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坚持以信息化建设助推交通执法工作提质增效,扎实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推进智慧执法、APP掌上执法。加大系统应用培训工作,促进执法人员掌握执法信息查验、执法装备应用、案件办理、执法信息管理等操作方法。充分利用交通运输行业现有网络监管平台推进监管工作远程化非现场执法,推动执法信息共享,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认真开展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以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着力点,有力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宗旨意识、强化使命担当,优化执法方式,推动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严密规范。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妨碍执法制约监督体制的难点,坚持纠错性、警示性、导向性,全面摸排、清理、纠正道路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组织人事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
(一)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工作。按照《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系统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和《市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宣传贯彻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在国家宪法宣传周、国家宪法日、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及其他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深入开展宪法“十三进”活动(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公共场所、进媒体、进网络、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景区、进万家)。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各族干部群众“五个认同”,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进一步巩固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创新普法宣传新形式新方法。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运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办公楼周边设施,增加法治文化元素,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建成有部门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采取网上观看或现场旁听等形式,组织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参加旁听法院庭审。做好法治宣传典型案例报送、审核工作,结合热点案(事)件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培育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抓住“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制度,落实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工作。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工作骨干及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教育。健全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做到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法治新疆”微信平台“学法达人月月赛”,用好“学习强国”“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开展线上学法和以案释法,组织开展干部职工网络学法考法。抓好“一把手”讲法治工作,开展领导干部讲法述法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及干部职工学法情况的督促检查,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学法不少于4次,领导干部每年领学不少于4次。做好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轮岗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强化道路运输、路政、海事、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法治培训,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组织人事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落实法治工作保障。加强法治工作人员、经费保障,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打造一支过硬的法治宣传教育骨干队伍,确保2023年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全面有效推进。(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财务审计科)
各单位、各科室要结合实际,根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牵头单位(科室)负责工作要点任务统筹协调督促工作,加强对要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办,推动各项任务按时完成,落地见效。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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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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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类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科室) | 责任单位 (科室) | 完成时限 | |
|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法述法内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重点,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落实《乌鲁木齐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26项工作措施》,依托“学习强国”、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交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乌鲁木齐市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工作细则》《乌鲁木齐市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办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 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 按照相关工作时限要求予以落实 | |
| 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 党政主要责任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指导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对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述法主要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按照要求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采取随机抽查、日常考核等方式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 | 政策法规科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 年底开展考核考评及总结工作 | ||
| 动态调整权责事项清单 | 严格落实权责清单管理,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执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交通工作实际,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权责清单的调整,梳理调整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系统权责清单,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予以公布。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本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确定的事项实施行政审批,并及时通过信用乌鲁木齐平台对外公示。依据权责事项清单,明确执法单位执法事项清单和事业单位政务清单,落实法治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 | 政策法规科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 按照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 ||
| 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 严格贯彻执行《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流程,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同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推进审核工作流程化、规范化、信息化。依法依规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对有关审查工作的参与力度,有效发挥好智囊、助手作用。 | 政策法规科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 持续开展,长期坚持 | ||
|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 深入贯彻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覆盖管理,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进一步放宽交通领域市场准入。配合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等措施。 | 政策法规科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 持续开展,长期坚持 | ||
| 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 | 认真落实《乌鲁木齐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乌依委发〔2021〕3号)工作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以及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应达到100%。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的指导,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做好应诉案件统计报送工作。 | 政策法规科 |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持续开展,长期坚持 | ||
|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 认真落实《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邀请法律顾问参加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和论证,提高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合同协议审查、涉法事务处理、诉讼应诉等工作的参与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律师的智囊、助手作用,加强法律顾问履职评价考核,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 政策法规科 | 局属各单位 | 持续开展,长期坚持 | ||
| 推进完善交通运输制度体系建设 | 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立法调研和政策研究 | 结合交通运输发展新形势,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行业各项法规修订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立法需求调研、起草工作,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年度立法项目申报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发挥政策措施对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结合交通行业法治建设热点难点以及交通行业新政策法律的出台实施,开展交通运输体制机制、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工作。 | 政策法规科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 根据立法工作规划,积极开展工作 | |
| 组织开展行业制度立改废释工作 | 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实际和改革要求,及时制定、修订完善一批行业制度规范。推进单一式公交票制票价改革,研究制定既体现公益属性又适度发挥价格调控作用的科学票制体系。改革我市巡游出租车运价管理方式,建立巡游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工作实际,配套做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确保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政策法规科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 2023年底完成有关机制建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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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实施后评估及决策监督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问效。 | 政策法规科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 持续开展,长期坚持 | |
| 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 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 | 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电子证照推广使用率,促进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和共享共用,促进电子证照在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常态化运用。稳步提高现有“跨省通办”事项的办理生成率,并按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继续做好跨省通办新增事项的认领与办事指南维护;配合市属相关部门完成“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上线运行;持续推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掌上办”应用,提升网上业务办理能力。 | 政策法规科科 |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科技信息科、行政审批科 | 按照上级统一工作安排积极配合推进 | |
| 深化事中事后监管 | 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持续推进实施执法重心下沉为重点,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执法监管机制。推进“信用交通”建设,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继续完善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领域《包容免罚清单》,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严格落实《行政 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听证权,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继续推广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将法治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 | 政策法规科 |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持续开展,长期坚持 | ||
|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 严格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完善执法程序,督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格履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执法文书规范化,确定执法文书标准化样本,提高案卷质量;规范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提高执法音视频对调查取证的支撑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执行力,针对执法规范化问题突出环节,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和经验交流学习,转变执法人员执法观念,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 政策法规科 |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持续开展,长期坚持 | |
| 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 坚持以信息化建设助推交通执法工作提质增效,扎实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推进智慧执法、APP掌上执法。加大系统应用培训工作,促进执法人员掌握执法信息查验、执法装备应用、案件办理、执法信息管理等操作方法。充分利用交通运输行业现有网络监管平台推进监管工作远程化非现场执法,推动执法信息共享,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 | 政策法规科 |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持续开展,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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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开展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以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着力点,有力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宗旨意识、强化使命担当,优化执法方式,推动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严密规范。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妨碍执法制约监督体制的难点,坚持纠错性、警示性、导向性,全面摸排、清理、纠正道路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 | 政策法规科 |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年8月底完成 | |
| 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 | 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工作 | 按照《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系统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和《市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宣传贯彻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在国家宪法宣传周、国家宪法日、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及其他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深入开展宪法“十三进”活动(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公共场所、进媒体、进网络、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景区、进万家)。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各族干部群众“五个认同”,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进一步巩固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创新普法宣传新形式新方法。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运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办公楼周边设施,增加法治文化元素,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建成有部门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采取网上观看或现场旁听等形式,组织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参加旁听法院庭审。做好法治宣传典型案例报送、审核工作,结合热点案(事)件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培育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 政策法规科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
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和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 |
|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 抓住“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制度,落实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工作。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工作骨干及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教育。健全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做到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法治新疆”微信平台“学法达人月月赛”,用好“学习强国”“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开展线上学法和以案释法,组织开展干部职工网络学法考法。抓好“一把手”讲法治工作,开展领导干部讲法述法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及干部职工学法情况的督促检查,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学法不少于4次,领导干部每年领学不少于4次。做好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轮岗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强化道路运输、路政、海事、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法治培训,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 政策法规科 | 组织人事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和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培训学习活动 | ||
| 落实法治工作保障 | 加强法治工作人员、经费保障力度,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打造一支过硬的法治宣传教育骨干队伍,确保2023年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全面有效推进。 | 组织人事科 | 局属各单位、财务审计科 | 持续开展,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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