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4/19
11:17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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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要求不断改善交通法治环境,在交通运输行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深化法治交通建设。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
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法述法内容,为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配发40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持续开展常态化学习。同时,制定《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列入普法学法清单,不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2022年中共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内容共计9次28个篇目。
二是学习贯彻“一规划两纲要”、自治区及我市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制定《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方案》,从健全完善机构职能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程序体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体系、普法责任体系等方面提出50条目标任务和配套措施,并进行任务分解,切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党政主要责任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并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指导制定《2022年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对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报告《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通过市委、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我局主要领导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局属执法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是认真落实推进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87项措施中交通运输局牵头的两项工作,实施好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积极推进高质量建设城市工作。同时,制定《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87项措施>实施方案》,从持续优化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宜居宜业的社会环境等4个方面、38项具体内容入手,明确工作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以及完成时限,推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由我局牵头的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及城市高质量发展两项措施有序推进。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市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对国务院、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印制并向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发放宣传册2000册,通过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浏览1200人次)、交通运输局政府网页(浏览4477人次)、乌鲁木齐交通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接收企业1899家),企业微信群等渠道宣传政策,提高企业及从业人员知晓率。
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许可行为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大件货物运输、道路专用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旅客运输行政许可申请实施告知承诺制许可,允许申请人对许可条件中车辆的投入实行承诺制,只要企业作出在规定的期限内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的承诺,可先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是将除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运输许可办理时限由原20个工作日缩短至收件后当日办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许可由许可变更为备案。
五是为方便各类道路运输企业办理车辆业务,减少企业排队等候时间,在微信公众号中搭建“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预约系统平台模块。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企业通过该预约系统自行选定业务办理时间,并可线上线下同时受理,有助于企业合理统筹业务、有效避开高峰期减少无效等待,提高办事效率。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
为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制定《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决定与公布、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规范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流程,进一步加强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2022年,对我局制定(起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等文件进行深入审查清理。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9件,未发现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和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规定,文件审查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组织学习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梳理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及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工作的参与度。2022年,法律顾问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共66份。
二是严格开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所列事项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坚持定期清理和日常清理相结合,重点围绕交通运输行业道路运输、工程建设、公路建设等领域,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审查是否存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人员、场所等设置不合理条件,坚决清理对市场主体存在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的文件和规定。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我局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制定《交通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试行)》《暂扣凭证管理制度(试行)》《行政执法装备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制度》等,不断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政务服务场所公示栏、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页等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及配套流程示意图》《“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7个工作日内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公示规定。通过公示单位工作职责、执法人员照片、执法证号、岗位信息、业务办理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音像记录规范及管理使用制度》,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以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为载体,通过音像动态记录形式,对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强制措施、文书送达、听证等活动进行全程客观记录,不断规范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实现“一案一盘”,持续提高执法音视频对调查取证的支撑度。
四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106项,落实法制审核工作机构人员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占比达8%,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分级审核原则,压实法制审核机构人员责任。同时,为维护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有效降低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决策中的法律咨询作用,为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保障。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不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制定交通运输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网络舆情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应急预案等,有效应对和处置执法领域突发事件。对行政执法领域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建立《行政执法纠纷矛盾隐患排查报告和台帐》,及时化解隐患矛盾。2022年,局属综合行政执法局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市司法局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诉讼案件1件,当事人主动撤诉。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信访事件,提高信访工作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制定《市交通运输局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制定《市交通运输局群众诉求受理工作机制》,确保群众诉求处置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做到有访必回。2022年接收信访件22件,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
二是建立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我局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并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行业矛盾纠纷行政调解工作职责,规范矛盾纠纷行政调解流程。
三是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12328交通运输投诉平台,3879999出租车投诉监管平台,行风热线、949交通电台、网络在线问政等政民互动沟通平台,将群众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解答,无法处理的呈送决策机关,将政务服务延伸到老百姓身边,提升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满意度。2022年办理领导信箱留言、“互联网+督查”平台、12345市长热线、12328交通服务热线等各类政务信息11203件,办结率99%,群众满意率98%,实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共梳理行政权力371项,其中行政处罚308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检查2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本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确定的事项实施行政审批,并及时通过信用乌鲁木齐平台对外公示。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根据《执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以专项检查、分局互查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工作。2022年以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共2626件,自查案卷1455件,占总案卷数55%,法制督查科开展案卷评查120件,占总案卷数4.5%;发现共性问题3个,个性问题67个,已全部整改完毕。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保障交通行政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提高交通执法人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充分发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作用,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九)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是全面实施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交通运输领域全部市场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对行业各领域上一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AAA级的企业,按照无事不扰的原则,年度抽检率不低于5%;考核结果为AA级企业,按照适度监管的原则,年度抽查率不低于50%;考核结果为A、B级企业,按照分级监管的原则,年度抽查率为100%;按照“基层减负、提质增效”的原则,上年度无需参加质量信誉考核的企业(含普货10辆以下、机动车维修三类、汽车租赁和货运代办企业等)年度抽查比率不低于20%。2022年,创建任务78个,抽查企业666家,下发整改通知书98份,发现问题隐患373项。抽通知书98份,下发整改抽查计划、任务、抽查情况及结果已全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进行了公示。
二是建章立制,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定《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管理办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信用监管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公平公正监管。拓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应用范围,依法依规对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在监管检查、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等方面分级分类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协调构建信用联合惩戒机制。鼓励行业市场主体主动进行信用修复,纠正不良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根据具体信用评价结果动态调整监管措施和应用。
三是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诚信体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红黑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红黑榜制度),该制度主要以《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和《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诚信“红黑名单”发布及奖惩制度》为依据,对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列入黑榜和红榜的条件进行了设定。2022年在行业内公布红榜企业2家,黑榜企业6家,促进行业安全生产向好发展,同时加强社会监督。
(十)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政府法治人才体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充分发挥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交通出行APP等新媒体作用面向社会大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并及时更新有关内容。市交通运输局创新执法培训新形式,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发“乌鲁木齐交通执法培训”学习平台,将信息化培训手段融入日常执法,通过线上培训考核、辅助执法查询、政策文件解读答疑等模块,帮助一线执法队员减少出错率。自平台上线以来,共向平台上传90余部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近1400多道法律法规习题,组织开展线上考试5场,参考人员达460余人次,对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是对执法人员进行集中轮训,通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务、执法文书制作、案卷评查、路政执法、海事执法、党风廉政教育以及训练队列风纪和交通执法手势等内容,为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打下良好基础。
二、存在问题
1.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还有差距。一是执法为民实践活动不够深入,走访调研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整改力度还不够。二是行政执法信息交流共享,执法协作手段运用水平不高。三是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还存在差距。
2.优化政务服务方面需要进一步深化。应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接诉即办,打造更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3.重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还不完善。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交通运输行业新型监管机制、对违法失信市场主体的监管、对违法失信企业及从业人员实行联合惩戒、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与应用等方面还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思想武装和理论指引方面,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法主要内容。二是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机制。三是党政主要责任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法治职责清单。
2.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特别是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家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积极推进“跨地通办”试点工作。二是推进道路运输证照电子化。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机制。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升群众满意度。四是加强服务意识,推进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五是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七是发挥好信用激励和惩戒作用。八是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方面。综合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持续开展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依托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建立依托企业信用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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