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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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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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务、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组织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宣传贯彻交通运输管理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管理法制建设,推进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行政调解、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和完善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制度和办事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承办权限内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事项。
(四)规划建设科。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国道、省道和大中型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交通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后期评价和评估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建设行业指导、市场准入、工程质量、市场管理、信用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交通系统建设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管辖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管辖交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交通运输建设行业安全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及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价格;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运行分析及其信息工作。
(五)客运管理科。负责我市客运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客运一体化推进工作;拟订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城市出租汽车(网约车)、道路旅客运输有关政策、制度和运营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城乡客运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负责全市小微型客车租赁、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
(六)综合交通管理科。负责全市货物运输和运输站场(枢纽)发展和管理工作;参与有关交通物流的政策研究;指导监督货物运输场站及海事等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信息化发展政策规划和重大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网络安全工作;指导监督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协调联系铁路、民航交通运输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
(七)安全监督与应急科。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出租汽车、渔船及管辖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城市出租汽车(网约车)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组织协调交通运输相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反恐维稳工作和交通运输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重要时节运输保障及抢险抗灾等紧急客货运输有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财务审计科。负责管理交通运输系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政府采购;承担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融资、引资等有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批复;指导交通运输系统财务会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财务收支、竣工决算和专项资金运作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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