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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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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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权限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或管辖争议案件、上级交办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
(三)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文明执勤和队容风纪的现场纠察;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情况。
(四)指导、监督各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设6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
(一)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法制督查科。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文明执勤和队容风纪的现场纠察;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情况;指导、监督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纪检监察室。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承担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转办、督办、统计、考核等工作。
4.执法一大队
5.执法二大队
6.执法三大队
以上3个执法大队主要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或管辖争议案件、上级交办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
(二)派出机构
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河滩北路448号
四、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991-41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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