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1/26
12:19
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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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测一科、监测二科。以上2个监测科承担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设施运行情况的巡查、监测,以及城市公共照明系统以外的照明设施、楼体装饰灯、艺术灯、夜景景观灯设置的动态监测。
5.监控科。承担城市照明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城市照明设施统计工作。
三、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沙路 392号。
四、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991--366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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