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2/20
10:30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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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区(县)人民政府和市属相关部门、单位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保障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有效落实,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乌鲁木齐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与建议。
特此公示。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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