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5/22
16:23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微博分享
微信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我市202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审核结果,我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2990.24吨、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355.71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1389.20吨、氮氧化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2546.71吨,全面按期完成2023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打印本文】【关闭】
区县网站 部门政府网页 其他
开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主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