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1/06
11:59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微博分享
微信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受理编号:(乌市)2025010009 亚森江·库尔班因保管不善,不动产证:新(2023)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1052337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亚森江·库尔班 2025年1月2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打印本文】【关闭】
区县网站 部门政府网页 其他
开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主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