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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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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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受理编号:(乌市)2024013392
因保管不善,房产证:乌房权证天字第2015427914号,乌房权证天字第2015427912号,乌房权证天字第2015427913号,乌房权证天字第2015427911号,乌房权证天字第2015427910号证书遗失,房屋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新村1村2巷8号,权利人:阿依古丽·巴热提,阿依努·巴拉提,帕提古丽·巴拉提,吐尔逊江·巴拉提,玉素甫·巴拉提,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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