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9/23
14:52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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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编号:WLMQ-240822-0454
因房屋多次买卖未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造成房地权利不一致,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m²) |
申请人 |
备注 |
1 |
乌市国用(2009)第00303449号 |
赵彬 |
天山区新华南路67号3栋6层1单元602 |
71.96 |
阿地里江·阿不里孜 |
乌房权证天山区字第2014448691号/天山区新华南路67号3栋6层1单元602 面积:71.96平方米 |
2024年9月18日
公告经办人:买克丽亚·艾合买提
此公告经审核审批后,将发布到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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