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9/02

15:10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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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MQ-240829-0462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编号:WLMQ-240829-0462

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依申请人申请/嘱托办理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面积(m²)

申请人

备注

1

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2014415466号

马斌

米东区古牧地中路南四巷136号公安局小区2栋2层2单元201

86.32㎡

李萍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2023)新0103执5807号之二的执行裁定书和(2023)新0103执580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829

经办人:薛菲

接收人:

此公告经审核审批后,将发布到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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