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9/02

13:19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WLMQ-240829-0228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编号:WLMQ-240829-0228

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依申请人申请/嘱托办理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面积(m²)

申请人

备注

1

乌房他证沙字第2015339487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沙依巴克区西八家户路百草苑小区1栋6层8单元602

240.94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持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新0104执恢802号、执行裁定书(2023)新0104执恢802号之二,申请注销登记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29

经办人:丽娜

接收人:

此公告经审核审批后,将发布到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