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9/23

14:57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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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MQ-240920-064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40920-0641

    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依申请人申请/嘱托办理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面积(m²)

申请人

备注

1

00093593

刘琦

天山区团结路217号01幢01单元08

56.90

刘志飞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新0102民初9704号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0日

公告经办人:努尔比牙木

公告接收人:

此公告经审核审批后,将发布到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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