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9/02

15:13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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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MQ-240830-0296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编号:WLMQ-240830-0296

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依申请人申请/嘱托办理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面积(m²)

申请人

备注

1

(2019)乌鲁木齐市不动产证明第0015756号

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湾支行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39号金马花园小区2栋4单元902室

113.07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持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新0121执265号、执行裁定书(2024)新0121执265号之四,申请注销登记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30

经办人:白雪

接收人:

此公告经审核审批后,将发布到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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