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4/09
12:17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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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卓思天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卢道东诉你单位支付拖欠工资等争议案件,本委已作出天劳人仲字〔2024〕第1428号仲裁裁决书。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本委采取直接送达等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天劳人仲字〔2024〕第1428号仲裁裁决书。
天劳人仲字〔2024〕第1428号仲裁裁决书的主要内容是: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0月、2024年2月、3月工资1500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000元;三、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21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二倍工资23908元(5000/月×4个月+5000/月÷21.75天×17天)。
你单位需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天劳人仲字〔2024〕第1428号仲裁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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