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7/03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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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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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二批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直达资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卫健委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443号),现拨付122.2万元(项目代码 10000015Z155080000004详见附件)用于支持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项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项目支出分类公共管理事务类项目

二、该项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补助资金原则上全部用于县市或基层单位。

三、请卫健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请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原文链接: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二批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直达资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doc


附件1: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附件2:乌鲁木齐市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反馈表.xlsx

附件3: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4:部门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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