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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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3116号),现提前下达2024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218.09万元(详见附件1),此次下达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科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自治区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各区(县)财政部门在分解下达该项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自治区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

二、按照《乌鲁木齐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乌财预〔201856号)要求,现将提前下达2024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绩效目标表一并下达(详见附件2),作为资金绩效考核的依据,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乌财预﹝201841号)要求,认真填写《乌鲁木齐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反馈表》(详见附件3)。

四、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坚决防止资金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直达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2: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直达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3:乌鲁木齐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反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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