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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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的通知

乌财金〔202338号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财政局、乌鲁木齐国有资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结算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和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金〔202359号),市人民政府研究财政事项专题会议批准现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2500万元,专项用于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注入其中: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935万元、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正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935万元、乌鲁木齐国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630万元为做好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市人民政府研究财政事项专题会议要求,此项资金务必20231229日前拨付到位,并完成直达资金系统操作,同时将拨付凭证反馈至我局金融工作与对外财经合作科。如未拨付,将影响我市2024年度普惠金融示范区整体申报工作。

二、此次下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10001”,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1201资本金注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性支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请按照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完成年度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及时反馈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普惠金融发展专项绩效目标表

 2.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单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附件1: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附件2:乌鲁木齐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反馈单.xls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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