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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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pdf
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明确了资金名称、资金使用范围、资金支持方向、资金分配因素、县级可统筹安排的比例、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等具体内容。办法共分为四章18条具体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2条。包括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遵循的政策依据,明确资金来源等内容。
第二章资金使用,共2条。明确了衔接资金支出使用范围和支出方向及投入比例,资金管理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等。
第三章资金管理,共12条。规范了衔接资金分配下达程序和权重因素,强化各级财政部门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资金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责任。
第四章附则,共2条。明确办法启用时间,废止了与本办法不相符的相关文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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