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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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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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准予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国律法律服务所)

司许决〔202511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国律法律服务所

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的申请材料本机关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有关规定,经审核,本机关决定

注销高新区(新市区)国律法律服务所执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6500007922716923)。

自本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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