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1/27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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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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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按照贵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市司法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机制,推动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一)主动公开。重点围绕“通知公告”、“机构简介”、“政务信息”、“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等四大类栏目,聚焦与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领域,第一时间公开相关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2024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行政许可决定、人大建议答复等各类信息57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按照“定时查收、依法办理、限时回复、后台办结”工作闭环模式定期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后台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查看,进一步提高受理依申请公开件和回复依申请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时效性和全面性。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3件,均已按时办结,并向当事人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对每一次公开的信息做好内容校正、数据核查,确保公开数据准确无误。同时,积极督促相关科室对重要政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及时动态更新,确保信息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栏目更新维护,对长期不更新的栏目进行合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做好微信公众号“法治乌鲁木齐LAW”运营,定期发布法治建设、普法宣传、法治金句、司法行政动态等信息,弘扬法治精神,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

(五)监督保障。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自查,对不符合公开规范的信息及时修正。同时,针对市政府办转办的我局发布的错敏信息及时整改,确保发布内容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个别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有欠缺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意识还树得不牢,部分公开信息存在公开迟缓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充分认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要求第一时间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202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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