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2/13
17:40
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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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 号)《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0〕6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新民发规〔2020〕1 号)等要求,我市配合自治区民政厅开展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抽查复评工作。经自评、申报、初评、复核等环节,全市共有 35 家养老机构参加了等级评定。待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反馈后,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示。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
2023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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