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1/27

14:02

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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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扎实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主动公开信息今共接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回复。

是规范化建设乌鲁木齐市民政局网站,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合理设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目录,并按程序调整信息公开目录栏目。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采取图文、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介绍民政相关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提升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可读性,2024年发布政策解读2件。

是回应民生关切。通过“12345”热线,畅通建议征集、回应渠道;围绕社会热点和办事服务难点痛点,强化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2024年通过“12345”热线受理咨询、投诉和建议208件次,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回复,回复率100%

是与新闻媒体单位开展合作,2024年在市级主流媒体平台发布涉及我市民政领域报道10篇,扩大了民政影响力。

是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切。2024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1 件、政协提案15件,自治区政协提案主办1件,共计26件。均按要求完成了办理答复工作,复率和满意率100%

是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乌鲁木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按照任务要求在门户网站开设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专栏,共发布国家、自治区、我市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政策、解读等政务信息3条。

是加强监督保障措施。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民政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统筹工作。通过健全公开机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明确了各科室工作职责。通过强化责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学习了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操作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办理、公文备案等内容的数据录入和维护,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提升。存在部分业务科室在开展日常工作的同时,不注重信息公开,存在公开不主动、公开时间不够及时等问题,导致部分政务信息的公开速度较慢,可能导致信息滞后于实际工作。

二是信息公开多样性有待提升。部分业务科室在公开信息时,大部分公开内容为文字和表格,缺乏有效的图文、视频、音频、动画等多媒体公开方式,导致信息公开较为枯燥单一,缺乏吸引力。

三是公众参与度不高。尽管我局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但公众参与度仍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内涵。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力度,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工作责任,明晰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确保政务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地公开。

二是继续优化政务公开渠道。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细化梳理,合理设置各类政务公开栏目,加大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公开渠道的便捷性和易用性,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三是继续强化政务公开时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在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民政部门各类政务信息,确保信息新鲜度。

四是继续转化政务公开成效。积极提升公众参与度,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公众参与政务公开,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监督与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和问责,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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