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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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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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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2062号建议的答复

吐拉克孜·阿不来提代表

您好!您在市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私家车占用公交车站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位推动,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公共交通作为城市交通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城市交通运输与服务水平的重要体现,针对代表提出的工作建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此建议作为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高位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生效,并组织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专题会商,于2024年4月8日制定《关于联合开展社会车辆违停占用公交车站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将公安、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纳入专项工作小组,专题研究部署、专项督办盯办,确保社会车辆违停占用公交车站违法行为整治出成效。

二、优化警力,强化路面治理成效

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对公交车站违法停车问题纳入常态化交通秩序整治。一是结合市交通运输部门排查梳理的公交站违法停车高发频发点段进一步优化警力部署,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路面违法停车治理进一步规范公交车站静态交通秩序。今年以来,通过联合执法和现场处罚形式对私家车占用公交车站处罚697起二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长期被社会车辆占用的“顽疾”公交车站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对重点点段周边电子警察进行优化调整,采用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方式对私家车占用公交车站处罚1088起。三是针对违法占用公交车站的出租车等营运车辆,通过公安交管数据梳理排查,分拣出135辆次营运车辆占用公交车站违法行为,行业主管部门责成运输企业实施整改措施,加大营运车车辆交通安全监管力度。

三、协同共治,强化源头整治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交通执法、公交运营公司对公交车站被社会车辆违停占用等情况开展拉网式专项清理排查工作一方面借助公交车车载监控视频、站台监控等科技信息化设备主动收集社会车辆占用公交站违法停车行为,由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及时进行违法处理另一方面借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力量开展公交站违法停车综合治理,加大路面巡检,及时清理劝离违停车辆。今年以来,劝导劝离1185辆次社会车辆占用公交站台。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出行环境

公安交管、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开展“文明交通出行”主题活动,组织执法人员走进新疆广播949、974电台直播间,与群众加强互动交流,开展宣传教育,规范驾驶习惯倡导私家车主和城市客运从业者争做文明驾驶者、传播者,杜绝公交站台停车。同时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报道,专项曝光北京路、南湖路、解放路等路段公交站台违停高发点段,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2024510

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联系人:满志明  联系电话:484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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