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5/13

11:38

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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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入户跨省通办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纵深推进户籍业务“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方便新生儿父母在异地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减少他们因户籍问题而往返奔波的麻烦。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体现了政府对便民利民服务的重视,也促进了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二、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在境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为中国公民、同民族且婚内生育,持有乌鲁木齐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未满一周岁,随父或随母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厅文:因各省市材料要求不一致,提交材料以各省要求为准)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新生儿父母可以在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新生儿父母拟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以及新生儿父母拟落户方的《居住证》(原件)等。

2、材料审核:办理地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及时根据属地新生儿入户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拟入户新生儿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未签名确认)和《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办结确认书”通过协同办理机制流转至申请地公安机关。

3、申请人确认:申请地公安机关收到审核反馈的信息后,会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对于符合入户条件的申请,申请人需要填写并签名确认《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办结确认书,同时,《出生医学证明》副页联会被裁切留存当地,正页联会退还申请人。

四、落户结果件:

落户地公安机关反馈的新生儿《常住人口登记表》、《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办结确认书》、《出生医学证明》正页联。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要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材料,将会影响新生儿入户手续的办理。申请人需要提前了解当地新生儿入户政策和规定,确保符合相关要求。由于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人需要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具体情况。

六、总结

新生儿出生入户跨省通办政策为新生儿父母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让他们可以在异地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体现了政府对便民利民服务的重视,也促进了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同时,申请人需要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提前了解当地政策和规定,以便顺利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解读机关: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

咨询科室:常住人口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0991-4184061

相关文件:公安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加快推进户政业务“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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