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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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关于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谋划安排、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持续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八五”普法工作实际,持续拓宽法治建设工作思路,有效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统一领导、共同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新格局。

持续加强法治建设队伍力量。我局已安排1新招录公务员到政策法规科工作,并将经济运行科1名工作人员调整到安全生产监督科共同开展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有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及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借助一把手讲法述法、支部学习以及全局干部集中政治学习等载体,认真组织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学、反复学、带着问题学,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入脑入心。多措并举、创新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覆盖学习培训依托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新疆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法宣在线)”“新疆干部网络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等平台,线上和线下同步学,努力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理论水平持续拓宽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大力宣传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积极营造了全局干部职工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2022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12开展专题研讨1全局集体学20余次领导干部带头讲法2主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20余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以点带面持续提升全体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基础,着力营造全局干部职工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制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2022年认真梳理制定了《乌鲁木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为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奠定了制度基础。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职责,在法治建设方面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党组会议。2022330,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市工信局2022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党组会议听取了《2021年度述法报告》,听取并研究通过了《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关于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关于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对2022年法治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局领导按时开展年度述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作用,有效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参加完成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并向市司法局报送年度述法报告,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树牢了法治思维,有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落实落细

扎实做好“一把手”讲法工作。202212月,局党组书记开展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 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主题宣讲,助力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及时报送并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当年31日前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于41日前通过市政府网站工信局窗口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二、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

持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合规性审查一律不予印发。2022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需要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公开情况

(二)及时完成2022年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认真组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按照市司法局工作要求,认真完成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清理情况,确保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严格落实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持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学习力度,进一步明确重大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职责牢固树立用法治思维、依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理念持续健全优化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行政决策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

(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严格贯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确保法制审核工作合理合法合规有效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专业法律保障。2022聘请3名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1名公职律师参与行政执法的积极作用法制审核人员共同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全年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件,行政处罚煤矿3矿次,罚款9.8万元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优化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持续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落实。根据部门实际,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针对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特殊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坚持用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约束执法人员,保障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二是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站工信局窗口、信用中国网站等途径,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等各项行政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积极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由于执法检查对象煤矿具有特殊的危险性和安全管理要求,在煤矿行政执法过程中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筹措普法经费,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不断完善执法硬件基础。在确保执法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操作规范使用执法记录设备,并统一运用行政执法文书范本进行文字记录,确保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

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进一步强化《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9107号)等制度的学习贯彻工作,不断提高干部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梳理,及时优化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范化。

五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全程参与行政执法的积极作用,与法制审核人员共同开展法制审核工作,确保法制审核工作合理合法合规,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为行政执法提供了专业法律保障。2022年上半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全程参与审核案件,行政处罚煤矿3矿次,罚款9.8万元。

六是根据市委编办2022519日印发的《关于调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乌编委〔202218号)规定,已将我局承担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转由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根据职责划转情况,已将我局从事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2名人员转隶到市应急管理局。

(二)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要求持续加强常态化培训,及时督促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通过法宣平台、学习强国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各类网上法律知识培训载体,以及线下集中学习强化学习贯穿于执法人员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履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义务,为执法人员依法依规执法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全民普法守法

(一)扎实落实普法责任清单

一是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依托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新疆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法宣在线)”、学习强国和集中学习等方式,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访惠聚”驻社区(村)工作队作用,向群众面对面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下企业调研、安全生产检查等日常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为进一步履行企业职责、提升企业效能、助力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扎实基础。通过局内工作微信群、社区居民群等媒介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持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教育引导全局干部和群众进一步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是认真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学法工作的首要位置,每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前后,借助学习强国”“宣在线”、乌鲁木齐市企业服务云平台和“法治乌鲁木齐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统一学和自学相结合等灵活方式,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各类法律知识竞答学法活动,动员市、区(县)两级工信部门强化宪法在工业企业的宣传学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助力民法典普及落实。

三是用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宣在线平台作用,定期提醒、督促和检查干部法宣平台学习情况,全力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2022年,全局干部职工基本实现学法分值达到5000分的目标,按时完成年度全疆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等各类考试,积极营造干部学法比、学、赶、帮、争、超良好氛围。

四是积极开展行业法宣传贯彻。围绕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之际,积极送法进企业,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活动;结合工作需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工业节能管理办法》从背景、意义、条款、具体内容等多个层次组织企业进行学习

五是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自治区第十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七一建党节等关键时点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乌鲁木齐市企业服务云平台组织开展宪法学习专栏、中小企业促进法专栏,制作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展板,以及通过微信群线下集中学习的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十四五中期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年份。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努力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司法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力度,不断强化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强化统筹协调局系统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力争法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法治建设工作实际,通过线上和线下同步的方式,借助学习强国、法宣在线、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全局干部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载体,组织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学、反复学,确保学习入脑入心,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基础稳步增强。

三是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素质。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超前研判能力、战略谋划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综合平衡能力、风险应对能力、推动成事能力,着力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同时依法依规和锤炼作风作为立身处事之基,按照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坚持依法办事,保持平和心态,砥砺奋斗意志,强化攻坚韧劲,持续提高依法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

    四是不断拓展法律宣传形式。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与法同行,万人宣讲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一把手讲法述法、支部学习以及全局干部集中学习机会,通过微信群和乌鲁木齐市企业服务云平台线上和线下同步的方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深入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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