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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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节能监察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乌鲁木齐市大数据发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党办发[2019]52号)、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推进和规范县级事业单位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党编办函[2019]11号)和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乌鲁木齐市节能监察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乌编办[2019]233号),乌鲁木市节能监察中心为隶属于乌鲁木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乌鲁木齐市大数据发展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机构编制方案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节能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根据授权或委托承担全市节能监察等相关工作。

(三)承担市化工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乌鲁木齐市节能监察中心设3个科(室),均相当正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

研究提出中心城区污染企业搬迁履行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围绕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三)节能监察科

负责开展节能监察工作。

三、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岗位设置及经费形式

乌鲁木齐市节能监察中心,相当副县级,列事业编制20名(管理岗位20个),其中:领导职数4名(副县级2名、正科级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辅楼15

办公时间: 10:30-14:3015:30-19:30(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991-2819858

负责人: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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