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2/18
17:23
来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拟定于2024年4月至6月期间召开第五届跨区域协同创新合作年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会(国外部分)服务协助单位公开询价采购,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 购 人:乌鲁木齐市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采购地址:乌鲁木齐天山区新民路72号广电局四楼
项目名称:2024年乌鲁木齐科技合作交流调研团
项目内容:拟定于2024年4月14日至4月21日期间乌鲁木齐科技合作交流调研团赴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市、阿斯塔纳市和乌兹别克斯坦的塔什干市和撒马尔罕市开展为期8天的科技合作交流。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1)拟开展不少于5次调研:拟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分别对阿拉木图市的哈萨克斯坦科技馆、阿拉木图农业科技推广中心、阿斯塔纳科技展示陈列馆开展不少于3次调研活动。拟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开展对乌兹别克科学技术展示馆、塔什干亚什拉巴德科技产业园(座谈)开展不少于2次调研活动。
(2)拟举办2场研讨会:拟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阿拉木图市举办1期规模在50人左右的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推介研讨会,邀请包括但不限于哈萨克斯坦法拉比大学、哈英理工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孵化器及企业等方面的代表和在哈的中国留学生代表进行交流研讨;拟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塔什干市举办1期规模在50人左右的科学技术交流研讨会,邀请包括但不限于乌兹别克科学技术协会、乌兹别克理工大学、农业科技发展推广协会等高校、科研院所、孵化器及企业等方面的代表进行交流研讨。
(3)拟举办2场座谈会:拟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阿斯塔纳市举办1期规模为50人左右的科技合作交流座谈会,邀请包括但不限于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哈萨克斯坦欧亚国立大学及哈萨克斯坦科技部科学技术基金会等高校、科研院所、孵化器及企业等方面的代表进行座谈交流。拟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撒马尔罕举办1期规模为50人左右的座谈交流会,邀请包括但不限于撒马尔罕国际技术大学,撒马尔罕州科学技术协会等高校、科研院所、孵化器及企业等方面的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4)办理邀请函:协调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两国的邀请方分别向拟出访城市的单位签发《邀请函》,协助办理出国手续。
(5)签订合作备忘录:协调乌鲁木齐市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市、阿斯塔纳市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塔什干市、撒马尔罕市等城市签订合作备忘录。
(6)邀请外方参加国内年会:邀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市、阿斯塔纳市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塔什干市、撒马尔罕市等城市代表及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作为观察员参加6月在乌鲁木齐市召开的国内年会。
二、项目预算范围
采购预算委托业务限价在19万元(人民币)以内(不包含出访人员的差旅费),具体内容包括:
(1)会务费:拟在调研期间,分别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和阿斯塔纳市、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和撒马尔罕市各举办1期项目路演和交流座谈会,总计举办活动不少于4场次。要求活动规模为50人左右/场,活动场地配备投影、音响、麦、设备技术人员;第三方机构需提前订购文件袋和印刷相关文件,进行会场布置、摆放水牌、桌签、文件袋,配备现场翻译;设置茶歇。
(2)前期联络对接费:2024年4月14日至4月21日开展为期8天的出访,行程中聘请日常会议专业翻译(口译)和推介会专业服务商务人员的费用。
(3)材料翻译费:2024年乌鲁木齐科技合作交流调研团出访前期的准备和沟通过程中,与两国政府科技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孵化器及企业进行的邮件往来及其文字材料翻译、备忘录的翻译及交流所产生的费用。
(4)第三方机构人员差旅费:第三方机构地接工作人员提前入境,落实相关会议日程和相关对接单位产生的费用;2024年4月14日至4月21日开展为期8天的出访行程中,第三方机构聘请的专业翻译和工作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
(5)实地调研、对接费用:一是调研包括但不限于哈萨克斯坦科技馆、阿拉木图农业科技推广中心、阿斯塔纳科技展示陈列馆、乌兹别克科学技术展示馆等地产生的费用;二是与包括但不限于哈萨克斯坦法拉比大学、哈英理工大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欧亚国立大学、哈萨克斯坦科技部科学技术基金会、乌兹别克科学技术协会、乌兹别克理工大学、农业科技发展推广协会、撒马尔罕国际技术大学,撒马尔罕州科学技术协会和塔什干亚什拉巴德科技产业园等科技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孵化器及企业产生的对接费用。
(6)其他费用:保障2024年乌鲁木齐科技合作交流调研团出访项目中不在所上1-5项列示但必须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供应商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 本项目特定要求:供应商应在俄语区国家有广泛的政府、企业对接资源,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10. 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采购任务。
四、响应文件要求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企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 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企业简介、基本情况表、近三年业绩情况(需提供服务案例);
6. 服务方案及实施计划书(包括出访预算,格式自拟);
7. 真实性承诺书,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格式自拟);
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0.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1.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的信用报告;
12. 上述响应文件按序排列,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响应文件应密封,在信封正面标明采购项目和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在封口上加盖供应商单位骑缝公章。
五、其他说明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请于截止日期前以EMS邮寄或直接送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72号乌鲁木齐市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采购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市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邮编:830000
联系人:谢晓霞 王晗瑶
电话:0991-7830765
乌鲁木齐市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4年2月18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