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0/25
18:23
来源: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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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清理工作。纳入清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宣布继续有效6件,废止1件。
一、宣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
1.《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乌教发〔2016〕19号)
2.《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办法》(乌教发〔2016〕20号)
3.《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乌教发〔2017〕63号)
4.《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乌教发规〔2019〕1号)
5.《乌鲁木齐市级体育和传统文化特色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乌教发规〔2020〕1号)
6.《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免费学前教育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乌教发〔2017〕66号)
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1.《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学生饮用奶推广工作管理办法(暂行)》(乌教发〔2017〕70号)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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