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7/04

19:14

来源:

市教育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现将我局行政执法的执法主体、执法职责、主要执法依据和监督途径等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执法类别:教育领域执法;

执法人员信息:附件: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xls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61

二、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权责清单)

附件:市教育局权责清单 .xls

三、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

、监督途径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1.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权、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

2.行政执法单位存在逐利执法、“一刀切”执法的;

3.行政执法人员未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或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

4.执法人员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

5.应当依法监督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监督途径

投诉举报电话:0991-2956000;

来信举报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61号。

(三)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投诉举报电话0991-2956120;

来信举报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61〔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