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9/11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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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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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一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乌鲁木齐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一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经验收合格,现对乌鲁木齐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一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2020年乌鲁木齐市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占比62.15%,其中,工业煤炭消耗总量达2621.62万吨,减煤降耗的力度还存在明显差距。乌鲁木齐市减煤降耗工作不严不实。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制定了2019年减煤计划,但多数减煤措施落实不到位,并试图通过剔除高耗能企业煤耗统计的方式搞变通,将国电投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乌苏热电分公司法人落地在乌苏予以剔除燃煤量。

整改目标:落实工业等领域控煤措施,有序推进控煤工作。

整改措施:

1.研究制定全市工业企业煤炭控制方案,提出煤炭控制措施,推进煤炭清洁生产利用。

2.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逐步降低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占比。

3.2022年底前完成1.5万余户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改造。。

整改效果:

1、对于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全市工业企业煤炭控制方案,提出煤炭控制措施,推进煤炭清洁生产利用”,市工信局制定了《乌鲁木齐市“十四五”期间工业存量重点用煤项目控煤工作方案》,完成对辖区存量重点用煤项目《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建议意见》认定,根据重点用煤企业工业存量项目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认定意见,指导和督促辖区重点用煤企业制定控煤方案,各重点用煤企业控煤工作有序推进中,已完成整改

2、对于整改措施“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逐步降低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占比”,印发《乌鲁木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乌鲁木齐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通过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提升清洁能源利用率,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降低化石能源消费。经与统计局对接,2021年一次电力消费(即风力发电量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7.02%2022年一次电力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7.13%,一次电力消费占比提升0.11%,已完成整改

3、针对整改措施“1.5万余户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改造”,2022年农村散煤治理“煤改气”“煤改电”项目计划完成15320户小燃煤供热设施的清洁能源改造任务,涉及4个区(县),共计9个项目。截至目前,共计完成17023户小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已完成整改

公示期为 2023911日至922日。在此期间,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可以向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馈。(联系电话:0991-46285004602430

  特此公示。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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