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1/29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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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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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各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现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确保了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委在政府门户网站共设置通知通告、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机构职能、应用入口(项目审批办事指南项目审批办事大厅)6个模块,网站各项功能、链接均运行正常。截止目前,共计发布信息166条,2022年度更新信息33条(不含项目审批数据,该数据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在新疆政务服务网统一公示)。其中,行政处罚公示0条(本年度我委未开展行政处罚);规划公开1条(乌鲁木齐市诚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委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办结6,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审查公文公开属性。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流程界定等工作机制。按照“谁提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公文公开属性审查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梳理国家、自治区新出台发布的涉及我委职能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政府官网上进行公布。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持续强化专职人员工作职责,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编报、平台管理等各项工作有人盯、有人管、有人做。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打造内容丰富的政务服务平台,权威的政策发布和解读平台,不断充实和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规范发展,政务信息均及时准确的在平台予以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监管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审核流程,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及时,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法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扶持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物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目录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质量把关还需要进一步严格;政策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政务信息公开方式不够多样化,内容不够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的情况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流程规范,职责明确,制度健全二是及时发布、更新重要政策法规、措施解读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三是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先审再发”的原则,规范信息发布流程,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

2.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在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委工作职责,紧紧围绕服务乌鲁木齐市经济建设大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3.切实加强重点文件重点解读。一是针对主动公开且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文件进行重点解读。二是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特别是强化对重大政策、热点问题相关信息的及时发布和解读,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三是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主动、及时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为事件的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强化干部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通过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切实增强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和水平,培育机关干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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