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领域

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乌鲁木齐市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1

行政许可

取水许可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2

行政许可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3

行政许可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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